需严格管控暂时进口和再出口货物

July 29, 2012 10:08

海关总局刚刚向奠边省、老街省、高平省、河江省、谅山省、广宁省、海防省、河静省和广治省第 127 号指导委员会发出了第 3842/TCHQ-ĐTCBL 号公文,要求加强对暂时进口和再出口货物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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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海关总局介绍,近期,暂时进口和再出口货物出现滞留港口、边境地区货物和车辆拥堵等现象。企业不遵守货物暂时进口和再出口规定,例如:在海防和广治海关监管区办理再出口手续后,走错路​​线,将货物出口到错误的再出口地点。

此外,一些商家还将集装箱拆开,将货物分散运入国内消费。尤其是散装货物的行为,对环境和公众健康造成影响,引发公众愤怒。

因此,为更好地管控暂时进口和再出口货物,海关总署建议各省市指导委员会指导地方当局严格管控并严格执行暂时进口和再出口货物的政策和法律法规。

组织开展企业守法经营的宣传指导工作,要求企业在海关监管区域内按规定地点停放货运车辆,不得影响口岸区域安全秩序。

同时,组织力量对重点区域和航线进行巡查管控,严防企业拆解集装箱、散放货物、携带入境消费,发现并严厉查处违法行为。


据(Chinhphu.vn)-LT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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