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试图阻止酒友付钱,将其刺死
(Baonghean.vn)——为了不让酒友付酒钱,Moong Pho Khoong 用砍刀多次刺伤同一村庄的一名男子,导致其死亡。
5月7日,乂安省人民法院对被告人Moong Pho Khoong(1955年出生),家住奇山县宝胜乡,因犯故意杀人罪,作出一审判决。
案情介绍,2023年12月13日上午10点左右,居住在奇山县宝胜乡的孔文通夫妇、孔文通、孔文通夫妇在位于祥阳县良明乡卡蒙村C5区的孔文通家的棚屋里喝酒。当日晚上8点,酒桌上的酒已经没有了,孔文通让孔文通拿出自己的酒来喝,孔文通付钱。由于孔文通夫妇生来就是聋哑人,所以拿出酒喝完后,孔文通打出要求付钱的手势,但孔文通没有付钱。孔文通也让孔文通付钱,但孔文通仍然拒绝付钱。

Moong Pho L. 因被反复勒索钱财而怒不可遏,便从厨房里拿出一根燃烧的柴火,向 Thoong 夫妇挥拳。Khoong 见状,站起身,用克木语说道:“求求你,别这样对他们。有钱就还给他们。” L. 转身说道:“是你吧?我也要杀了你。”话音刚落,L. 便拿起一根柴火向 Khoong 挥去,但 Khoong 躲开了。随后,L. 掏出随身携带的锋利刀具,刺向 Khoong 一刀,但未击中。
孔文福对酒友的行为感到愤怒,拿起砍刀连砍L.颈部和背部数刀。L.跑出棚屋约25米后倒地身亡。孔文福随即冷静下来,持刀跑去报案,随后前往宝胜公安局自首,坦白了全部罪行。
庭审中,被告人Moong Pho Khoong对起诉书指控的全部罪行供认不讳。被告人Moong Pho Khoong表示,自己因轻微醉酒、情绪激动,造成了后果。被害人家属请求被告人依法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其中包括丧葬费1600万越南盾,以及抚养被害人4名子女至18岁的费用。目前,被告人Moong Pho Khoong家属已向被害人家属赔偿300万越南盾。
人民法院综合考虑案情,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孔富康有期徒刑7年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