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虑在区和公社内设立城市秩序规则小组。

明志 April 24, 2018 12:26

(Baonghean.vn)——这是4月24日上午,省人民议会常务委员会与荣市城市秩序管理小组在对该省国家行政机关和公共服务单位的组织机构、工资和合同管理进行监督计划下举行的会议上提出的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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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常委、省人民议会副主席高氏显同志率领代表团。图片:明志。

荣市城市秩序管理大队队长潘青山在会上表示,33名公务员人数太少,很难深入到25个坊乡的各个街区和街道检查和处理违反建筑秩序、交通秩序和环境卫生的行为。

该市城市秩序管理队的职责是巡查、处理辖区内违反城市建设秩序、交通安全秩序和环境卫生的行为。目前,该队共有干部、公务员和职工33人,其中正式职工16人,合同制职工17人。

潘青山表示,虽然该大队的职责是检查、审查和处理违反城市建设秩序、交通安全秩序和环境卫生的行为,但该大队没有罚款和没收违法证据的权力。在发现违法行为时,该大队只进行记录并提交市城市管理部门处理。

此外,市城市治安管理大队与各乡镇城市治安整治大队职责任务仍然存在交叉重叠的情况,尤其是在城市建设秩序检查处理方面,由于责任主体不明确,给组织和个人带来困难,效率低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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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市城市秩序管理大队队长潘青山在会上讲话。图片:Minh Chi

市人民议会副主席吴氏秋香承认存在不足和职能任务重叠的情况,并表示,近期,市人民议会在监督城市秩序管理工作时发现,有些文件从备案到下达处罚决定的时间已经过期。

内务部组织人事处处长黎诗芳先生从另一个角度指出,从法律上讲,市城市秩序管理组和乡镇城市秩序管理组均未成立,但出于实际需要,荣市人民委员会已成立了这两个组织。问题在于,目前正在落实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第六号决议,因此,还需要考虑研究制定此类组织的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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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政部组织人事处处长黎诗芳表示,从法律角度来看,市级城市秩序管理组和乡镇城市秩序管理组均无法成立。图片:明志

基于监督,省人民议会副主席高氏显要求荣城市治安管理小组审查法律依据,向市人民委员会提出建议和建议,明确规定职能、任务、权限和具体责任,避免重复、重叠和遗漏;制定市各专业部门与乡、坊人民委员会之间的协调条例,为提高城市治安管理效率做出贡献。注意审查队伍,安排和改组队伍,进行培训和培养,越来越好地完成交付的任务。

省人民议会副主席要求市人民委员会和荣市城市秩序管理队研究并重新考虑是否在各乡、坊保留城市秩序管理队,以找到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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