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提高广播系统的有效性

July 2, 2013 17:26

(Baonghean)-为了向人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国家的法制政策,近年来,全省大力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并通过丰富多彩的形式不断推进。其中,利用乡、坊、镇基层广播电台进行普法宣传是重点工作之一。但为了进一步发挥普法宣传的有效性,还需注意解决一些困难。

广播的作用

像往常一样,清晨5点30分,灵山乡(英山)的人们在歌颂党、胡伯伯、热爱祖国的歌曲节目结束后,听到了乡电台播音员文俊熟悉的声音。一天早上,播音员文俊读完乂安报刊登的关于在陶山乡(英山)实施新农村建设的文章《动员陶山乡人民的力量》后,继续宣传有关人口政策、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文件……早上6点15分,广播节目结束,也正是人们互相喊话下田的时候。

7组阮氏心女士见到我们激动地说道:“对于我们农民来说,公社广播站是了解党的政策、国家对农民的法律政策,让我们能够切实遵守的地方。”8组陈文雄先生也感同身受地说:“农民没有条件看书看报,又忙于季节性劳动,所以通过公社广播站每天播出的节目,我们能够及时了解时事,掌握党和国家的政策。通过广播站,大家可以收听到法律知识,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例如购买促销品、非法劳务输出等。过去,有些人经常上当受骗,损失了钱财和健康。”

据了解,该公社虽然地处山区,生活困难重重,但认识到广播系统在宣传政策法律方面的巨大作用,目前全社14个村已建成广播喇叭群。



播音员 Le Thi Thuy Van(Cua Lo 镇 Thuy 坊广播电台)宣读法律宣传文件。

不仅灵山乡(Anh Son),从基层广播对普及法律的有效性来看,秋水坊(Cua Lo镇)也投资为6个街坊安装了同步广播系统。秋水坊司法官员黎氏水云女士说:“与其他普及法律的方式相比,基层广播是将法律文件最快捷地传达给人民的方式之一。从征集公众对修改1992年宪法的意见到表彰和赞扬在经济发展和致富中做出贡献的个人和集体,都通过这种方式在人民中间建立了从思想、认识到行动的共识,从而顺利实现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司法部法制教育与普及司司长陈氏翠女士在接受我们的采访时表示:“基层广播电台系统在普及法律工作中被视为一项有效工具,发挥着重要的桥梁作用,能够及时向民众传递法律信息和法律文件。根据对各种法制教育与普及形式有效性的调查,基层广播电台占比高达70%。

需要尽快解决困难

据信息通信部统计,目前全省共有445/480个乡镇(占92.7%)设有广播电台。然而,其中多达150个电台完全受损,200个电台功能下降,运行不稳定。此外,从事这项工作的工作人员大多为兼职,津贴低……这些困难影响着基层广播工作的开展。

灵山乡广播电台(Anh Son)的警官兼播音员阮文俊先生说:“由于我们是一个山区公社,居民分散,雨季经常出现雷雨天气,这不仅给广播工作人员带来了困难,而且也给广播节目的开展带来了困难。同时,像我这样的兼职津贴,每月只能拿到31.5万越南盾。” 清章县文化局局长武文海先生也说:“现在的津贴太低,很难提高基层广播电台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而且,从事这项工作的工作人员大多是兼职,培训也不成体系,在清章县,多达8/40的广播电台都处于瘫痪状态……这严重影响了宣传工作。”

司法部副部长杨有勇在接受我们采访时表示,为了使基层广播系统真正成为宣传工具、把党的路线、政策、国家的法制送到基层群众手中的桥梁,各级党委、政府要重视创造条件,为司法人员和文化部门人员协调制定切实可行的、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宣传计划,其中要根据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习惯确定宣传时间。

同时,要注意安排资金对站场和基层大喇叭进行改造升级,对广播队伍要有相应的扶持政策,让广播队伍真正成为把法制知识送到全民特别是山区、边远、偏僻地区群众手中的“蜈蚣”。

根据2008年1月18日省人民委员会第10/2008/QD-UBND号决定,关于颁布全省基层广播电台组织运行规定,乡预算用于电台日常活动的最低标准为:250,000越南盾/台/月;电台负责人的津贴为203,000越南盾/人/月;若电台工作人员兼有其他活动,津贴水平为兼任岗位津贴水平的50%。


文章及照片:Dang Nguy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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