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破除障碍加快国有企业重组
目前,大多数集团公司和一般公司在实施企业改制项目时,必须进行股份制改造。然而,在根据第59/2011/ND-CP号法令关于将100%国有企业改制为股份公司的规定进行股份制改造时,遇到了一些机制上的困难,导致改制过程被拖延,无法确保规定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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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战略与政策研究所所长武如胜表示,第59/2011/ND-CP号法令关于企业价值确定前房屋土地整理和处置方案须在30天内报送地方征求意见的规定时间太短,执行起来困难;国家审计机关对企业价值重新确定结果的审计以及对经济集团、国有企业、国有资本超过5000亿越南盾的大型企业、特定领域和行业的企业的财务处理,不能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股份制企业在企业价值确定前须对所有债务进行清算的规定很难……
近年来,越南已将国有企业重组,特别是国有企业集团重组,列为国家经济整体重组进程中的三大紧迫重点任务之一。国有企业重组的目标是提高国有企业的经营效率,加强国有企业在经济中的主导作用,打造实力雄厚、在当今日益深入和广泛融入国际社会的背景下具有足够竞争力的国有企业。
据此,2012年7月17日,政府总理颁布了第929/QD-TTg号决定,批准“2011-2015年国有企业改组,重点是经济集团和国有公司”项目,其目标是:国有企业结构更加合理,集中于关键领域和行业,为社会、国防安全提供必要的公共产品和服务,成为国有经济发挥主导作用的核心,成为国家引导、调节经济、稳定宏观经济的重要物质力量;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净资产收益率;完成国有企业为社会、国防安全生产和提供必要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任务。
截至2013年7月30日,已有48家中央企业重组方案获得批准,其中政府总理批准了17家单位,包括8家集团公司:越南纺织服装集团、越南电力集团、越南煤炭矿产集团、越南石油天然气集团、越南化工集团、越南橡胶集团、越南船舶工业集团、越南军工电信集团;9家专业集团公司:造纸集团、烟草集团、北方食品集团、南方食品集团、越南咖啡集团、海运集团、航空集团、铁道集团、水泥集团。此外,各主管部门批准了31家单位,包括越南空中交通管理集团、越南汽车工业集团、水运建设集团、交通设计咨询集团等。
共有101家本地企业制定了项目并提交主管部门,其中20家企业的项目已获得批准。
今后一个时期,政府需继续完善相关政策机制如:修改、补充第59/2011/ND-CP号法令关于将全资国有企业改组为股份公司的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根据企业法有关设立、改组和解散国有企业的规定,为各部委、地方、经济集团和国有企业改组全资国有企业创造法律基础。
据.haiquan.online-PH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