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遵循正确的程序和承诺
(Baonghean)——8月中旬,义安报社收到永南合作社(荣市门南坊)的一份诉状,诉状称:“46号国道立交桥的施工单位未经主管部门批准,将合作社成员承包的稻田夷为平地,用于沿昆木河修建一条通往芹灵寺的12米长的道路。尽管2014年8月8日双方会议已认定夷地行为违法,必须拆除并归还,但施工单位仍继续夷平合作社成员的稻田……” 义安报社记者对此事进行了调查。
做得不对补偿过程GPMB
永南合作社在芹灵寺与昆木河之间拥有一块田地(称为边田),总面积为23,709.9平方米,已承包给合作社成员,并颁发了20年的农业用地使用证。这块田地是低效的农业生产用地,已变为池塘用地,许多土地几乎荒废,部分土地则长期租借给芹灵寺。在Cua Nam坊的建设规划图中,芹灵寺前有一条12米长的公路,沿昆木河延伸,穿过永南合作社在边田部分成员的农业用地。
2014年初,第四交通建设公司(Cienco 4)在46号国道上开工建设南北铁路立交桥项目,堵塞了通往芹灵寺的旧路。在施工过程中,挖出泥土和岩石,影响佛教徒和信众朝佛。因此,2014年3月31日,芹灵寺向Cienco 4发来06号文件,请求支持投资建设一条沿昆木河、按照南门坊建设规划图连接芹灵寺的12米道路。2014年4月7日,Cienco 4项目管理委员会颁发192/BQLDA号文件,同意建设该道路,并要求芹灵寺办理施工手续和场地清理。
此前,2014年3月26日,芹灵寺已向省人民委员会、市人民委员会提交了第2/ttr-CLXD号文件,要求支持该项目实施政策,并承诺芹灵寺将为人民支付土地拆迁补偿费。
2014年4月11日,荣市人民委员会签发第1840/UBND-QLDT号公函,同意芹灵寺的提议,并指出:“荣市人民委员会同意由投资与建设项目管理委员会(CIENCO4)配合芹灵寺按照已批准的规划修建道路。补偿费及场地清理补助费由芹灵寺承担;其他建设投资费用由CIENCO4承担。” 公函还明确指出:“实施建设投资必须遵守现行法律规定的程序,建设投资路线必须符合城市交通道路建设技术规范和标准。”随后,荣市人民委员会于2014年5月29日颁发第3914/QD-UBND号决定,批准关于实施建设和扩建芹灵寺校园及在芹灵寺沿昆木河修建12米宽规划道路项目的补偿、支持和场地清理总体计划。
如果依法进行,从总体规划开始,投资者、芹灵寺和建设单位必须有详细的计划,制定批准的投资项目,提取、测量,按规定补偿场地清理费用……无论谁补偿,市一级也必须制定支付计划。但是,虽然没有决定收回土地,也没有进行场地清理补偿,但建筑贸易股份公司423(隶属于Cienco4) - 建设单位已经在计划修建一条长约80米、基座宽20米、宽12米的道路的位置上回填并平整了地面。此外,将清理出的土壤倾倒在一条长约40米、宽30米、高约1.5米的12米路段旁边,相比之下,相比农田和Con Moc河,平整的土地上估计有大约2000立方米的土壤、各种岩石和建筑材料......这是违反土地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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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 Con Moc 河的 12 米道路正在建设中。 |
2014年8月5日,永南合作社向门南坊人民委员会及施工单位发出第02号通知,要求其停止在已平整的土地上倾倒土方并清理场地。接到永南合作社的要求后,门南坊人民委员会于2014年8月8日与相关方召开会议,同意要求施工单位停止倾倒土方,并将所有施工机械及材料迁出场地,恢复场地原状。然而,2014年8月12日,施工单位继续在已平整的土地上倾倒土方、收集材料及机械,已被永南合作社管理委员会及监察委员会记录在案。
面对此种情况,8月26日,南门坊人民委员会继续与相关方举行会议。会上,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委员会(Cienco4)和建设单位423建设股份公司承认错误,暂停施工并请求更多时间寻求解决方案。然而,目前建设单位Cienco4和芹灵寺在寻求解决方案达成协议方面仍存在分歧。Cienco4表示:“等芹灵寺完成场地清理工作后,Cienco4将继续修路。” 而芹灵寺则表示:“Cienco4必须按流程、按寺院设计完成道路建设,以便有基础鼓励和呼吁佛教徒、慈善家和企业为民众贡献功德,补偿场地清理费用。” 此举违反了场地清理补偿法律的流程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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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南合作社董事会向记者介绍了这一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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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和受影响土地的永南乡成员的愿望是,投资者、芹灵寺及其相关方应妥善办理手续,向村民支付土地清理费用。如果无法支付补偿,则必须疏浚并卸载土地和岩石,恢复土地原状。为确保道路建设顺利进行,并保障受影响农地成员的合法权益,关键在于相关单位(芹灵寺、投资与建设项目管理委员会(Cienco4))应就具体政策和方法达成一致。然后,积极主动地与门南坊、永南合作社和乡成员直接公开地沟通,寻求解决方案。
首先,投资者和建设单位应与土地基金发展中心、荣市征地拆迁补偿委员会等部门协调,按照现行法律程序和规定,开展投资项目立项、测量、提取、制定征地拆迁补偿支付计划等工作。同时,认真履行各方已达成的协议(征地拆迁补偿款及配套费用由芹灵寺支付;其他建设投资费用由CIENCO4支付),完成沿昆木河12米宽(80多米长)的规划道路。
第二,关于芹灵寺提出的“Cienco4必须按照流程和设计完成道路,然后才能补偿拆迁费用……”的意见,只有在永南合作社及其成员做出承诺、同意并达成共识的情况下才能实现。因此,南门坊或荣市人民委员会需要介入,确保芹灵寺与施工单位达成协议,并承诺在道路竣工后,与民众一起完成拆迁补偿的后续工作。因为正如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委员会(Cienco4)主席阮黄山先生所说:“即使交通部没有批准预算,Cienco4仍将使用公司的预算修建一条通往佛塔的土路,以确保道路宽度适中且两侧树木繁茂。如果现在就去收集泥土和岩石来修复土地,虽然简单,但却会造成巨大的浪费。由于昆木河沿岸12米长的道路已在国家规划中,迟早要修建,而且还需要土地清理补偿……”
荣市土地基金发展中心官员阮达怀南表示:“2013年《土地法》自2014年7月1日起生效,政府已颁布指导性法令,但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尚未颁布指导性法令的通知,因此省人民委员会尚未颁布关于义安省土地拆迁补偿的具体规定。” 因此,“目前的项目必须等待,包括46号国道立交桥的进场道路,目前投资计划尚未获得批准,但仍然可以施工,因为已经向人民做出了承诺……” 因此,在等待土地拆迁补偿相关手续完成期间,只要有书面承诺、协议和人民的同意,芹灵寺和施工单位仍然可以进行道路施工。
第三,为达成协议,各方需了解:沿昆木河12米长的道路是南门坊的规划道路。该道路建成后,不仅将美化国家历史遗址芹灵寺,为整个城市景观,特别是南门坊打造一道亮丽的风景线,还将方便信徒、佛教徒和信众,包括永南合作社成员,前往佛寺朝拜,在圣地寻求安宁与宁静。佛教哲学始终劝人勿扰,化解矛盾而非冲突,因此,协调一致,排除障碍,为通往芹灵寺的道路建设创造便利条件(与南门坊的规划建设路线一致)也是恰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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