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时必须遵守哪些标志和规定?
海阳省一家餐馆门前的街道上竖立着一块禁止停车标志的图片在社交媒体上流传,重新引发了一个已经存在多年的争议话题:正确的停车方式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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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张照片在社交网络上被广泛转发,引发热烈讨论。图片来源:Otofun |
依法禁止停车标志
关于道路标志国家技术法规的第 54/2019/TT-BGTVT 号通函规定了禁止停车和禁止泊车标志的标准如下:
标志牌 P.130“禁止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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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志牌 P.130“禁止停车” |
- 为指示禁止停车和泊车的地方,请放置标志 P.130“禁止停车和泊车”。
- 标志牌禁止机动车在路边停车,但规定优先通行的车辆除外。按照规定路线行驶的公交车将被引导至适当的停车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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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版 P.135“所有禁令的结束”。 |
- 标志的禁止期限从标志所在地开始至交叉路口或指定的停车或停车地点(或如果许多其他禁止标志同时到期,则至标志 P.135“所有禁止终止”所在地)。
如果需要特殊标示,则禁止的起始位置必须使用标志 S.503f,终止位置必须使用标志 S.503d“标志作用方向”,该标志位于主标志下方。
- 仅在特定时间禁止停车的情况下,使用车牌 S.508(a、b)。
- 在标志的有效范围内,如果中央分隔带上有允许车辆掉头的开口,则需要放置附加标志P.130。
标志牌 P.131 (a,b,c)“禁止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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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指示除优先车辆外,根据规定禁止停车的区域,请放置标志 P.131 (a,b,c)“禁止停车”。
- 标志 P.131a 禁止机动车辆停放在放置该标志的道路一侧。
- 标志 P.131b 禁止机动车在奇数日停放在路边,标志 P.131c 禁止机动车在偶数日停放在路边。
- 禁止停车的有效期和持续时间按照车牌 P.130 的 B.30 节 c 点和 d 点的规定执行。
- 在标志的有效区域内,如果中央分隔带存在允许车辆掉头的开口,则必须额外设置提醒标志。
关于停车和泊车的法律规定
很多司机认为,只要没有禁止标志,就可以随意停车、泊车。然而,2008年《道路交通法》第18条规定,即使没有禁止标志,司机也不得在以下11处地点停车:
1. 单行道左侧;
2. 在弯道和坡顶附近,视线受到阻碍;
3.桥梁上、立交桥下;
4. 与另一辆停止或停放的车辆平行;
5. 在人行横道上;
6. 交叉路口及距离交叉路口边缘5米以内;
7.公交车站;
8.机关、团体总部大门前及大门两侧各5米范围内。
9.路段宽度仅够容纳一个车道;
10.在铁路安全范围内;
11. 遮挡道路标志。
此外,2008年《道路交通法》第19条对路边停车也有较为具体的规定。因此,驾驶员在路边停车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 车辆必须停放在行驶方向右侧靠近路缘或人行道的位置;最近的车轮距离路缘或人行道不得超过 0.25 米,且不得阻碍或危及交通。在狭窄街道上,车辆必须停放在距离路对面车辆至少 20 米的位置。
- 请勿在电车轨道、下水道井盖、电话线、高压电线、消防车取水专用区域等处停车。
违反停车规定的行为可根据第 100/2019/ND-CP 号法令第 5 条(经第 123/2021/ND-CP 号法令修订)进行处理,罚款金额为 200,000 越南盾至 1200 万越南盾。
因此,除了上述依法设有禁止停车标志的情况和场所外,司机可以在路边停车。一些业主、商户、餐馆等擅自竖立禁止停车标志、栽种木桩、设置障碍物或安装陷阱锁……以阻止车辆停车,都是违法的。
路边侵占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街道上有房的人,只有按照产权证明文件记载的界限,才享有对不动产的所有权、使用权和管理权。至于居民家门前的人行道和道路,是公共财产,由国家管理,人人有平等的开发利用权。
根据第100/2019/ND-CP号法令第十一条第十款的规定,擅自在交通道路上设置障碍物或安装设备的行为,个人将被处以600万至800万越南盾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根据《刑法》第261条的规定,以妨碍道路交通的罪名追究刑事责任。如果设置或留下其他妨碍道路交通的障碍物;非法使用人行道、路面或车行道的行为导致人员死亡或健康受到损害,且人身伤害率达到 61% 或以上;或造成 1 亿越南盾至 5 亿越南盾以下的财产损失,则可判处监禁、3000 万越南盾至 1 亿越南盾的罚金、3 年以下非监禁改造,或判处 6 个月至 3 年监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