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外国商品使用越南原产地名称申请免税的警告
一些商品从国外进口或在国外生产,但贴上“越南制造”的标签,进行商业欺诈,欺骗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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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贸部建议尽快完成产品标签法规 - 图片:TP |
进出口局(工贸部)表示,通过标注越南生产的商品原产地进行贸易欺诈的现象日益增多。
这种情况是外国商品借用越南原产地,从越南参与的自由贸易协定(FTA)中“免费”和非法获益,或利用商品原产地作为逃避进口国贸易保护措施的手段。
工贸部表示,越南制造的产品存在虚假标签,不仅影响消费者,还对国内生产造成冲击,降低越南制造产品的声誉和竞争力。
但越南并未对商品标注“越南制造”的标准作出规定,因此国内消费者缺乏辨别和验证产品的依据。
“现行法规主要涉及产品标签、地理标志和商标”——工业和贸易部表示,目前还没有一套标准来确定哪些商品可以标记为越南制造。
因此,“越南商品”的概念可以有多种理解,例如,原产于越南并根据国际经济一体化承诺享受关税优惠的商品;在越南生产阶段的商品;或带有越南品牌的商品。
因此,工贸部认为,“越南制造”标签应在自愿和自我声明的基础上使用。该标签的原则是证明产品符合标准,例如,产品在越南经过生产和加工阶段,并在越南创造价值。
同时,该部建议尽快完成“越南制造”产品标签的法律制度,以满足消费者和市场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