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交警半个月内罚款3000余件
自2025年3月1日起,省公安局交通警察局主动部署地方队伍,继续保障原由区警察局负责的路线的交通秩序和安全。
这是为了维护稳定的交通秩序和安全,避免造成混乱,并且不让该区域空置。
关闭该区域
荣市交警大队解散后,其部分人员立即划归省公安厅交通警察局。在荣市交警大队的领导下,官兵迅速稳定组织,继续在全区执行巡逻、管控、保障交通秩序和安全的任务,有效、持续地进行交通管制。

居住在荣市雄平坊的陈友忠先生表示:“我们知道,自3月1日起,包括荣市交警队在内的县、镇、市各级警察机构都已解散。但是,在交通方面,我们仍然看到交警在维持交通秩序。具体来说,黎利街和李常杰街的交叉路口没有红绿灯系统,如果没有交警进行疏导,交通很容易拥堵。但是,由于交警的定期巡逻,这里的交通状况一直很顺畅,尤其是在清晨和傍晚。”
除了交通监管外,荣市交通警察局还特别重视处理违规行为,因为这些违规行为是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尤其是在过渡时期,人们的主观意识更强。具体来说,包括:酒后驾驶、超速行驶、不遵守交通信号灯、逆行、逆向行驶以及突然转向等。
荣市交通警察局也定期检查道路上的酒精含量。3月14日晚,在陈兴道街的酒精含量检查站,经过近两个小时的工作,专案组发现了两起违规行为。
其中一位是住在同荣坊的建筑工人NBS先生,他的呼气酒精浓度为0.26毫克/升。NBS先生分享道:“今天下午,工人们提早下班,房主请我喝酒,我只喝了3杯,竟然超标了。一方面是觉得回家的路近,另一方面是主观臆断,以为荣市警察局解散后,交警队还没有设立检查酒精浓度的检查点。没想到竟然被处罚了。罚款700万越南盾,就算损失了一个月的工资,更别提驾照还被扣10分了。”
同样,部分警力划归交警部门后,区、镇交警大队的官兵也继续被分配到交警大队下属的支队和国道派出所。在机构稳定后,官兵们继续承担原有的各项任务,保障辖区交通秩序和安全。
道路交通警察第五大队清章区支队队长武德黄表示:“虽然区级警力已经不复存在,但这个地区并没有被废弃。交警部门的巡逻和管控仍在持续进行。特别是对于酒精浓度违规行为,我们将重点定期处理,尤其是在中午、晚上、节假日以及交通繁忙的路段。”
据统计,自3月1日至今,该省交通警察局已记录了3,296起违法行为;对2,190起案件发出处罚决定,并向国家预算收取了42亿越南盾的罚款。
归合县居民吴国强建议,交警部门应定期公布全省特别是重点路段的巡逻、管控和违法行为处理情况。这将有助于防止民众因县级警察机构调整而认为交通巡逻和管控可能存在松懈而掉以轻心。

灵活安排工作组
事实上,机构调整后,从3月1日起,将不再设立区级警力,这意味着区、市、镇公安局交警大队的人员将全部调入公安机关交警大队、乡镇公安局和省公安厅直属职能部门,包括交警大队。
此前,20个区、市、镇的交通秩序和安全保障任务由地方公安交警大队承担,省级公安交警局仅负责国道交通安全。机构调整后,取消区级警力,交警局不仅继续负责国道及原有区域的交通秩序和安全保障,还承担了区、市、镇的交通安全保障任务,以保持这项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面对上述情况,交警部门(省级公安局)采取了灵活务实的措施,确保交通安全不受影响。具体来说,交警部门派员参加地方队伍,直接在基层工作,既履行管理职责,又指导和协调乡镇公安机关预防交通拥堵和处理违法行为。
此外,交警部门还与当地党委、政府、群众组织密切配合,继续开展宣传工作,提高交通法制意识。

省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副局长阮南红中校表示:“目前,各县、市、镇的交通安全保障工作由交通警察局承担。因此,设立地方执法队有助于职能力量及时到位,掌握交通状况,并在基层妥善处理相关问题。”
为维护交通秩序和安全,未来一段时间,交警部门将继续部署并加强巡逻管控,尤其是在重点路段和重点区域。我们将严肃查处违规行为,特别是与酒驾相关的违规行为——酒驾是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之一。交警部门秉承“无禁区,无例外”的理念,致力于构建和形成“文明”、“安全”的交通文化。
阮南红中校还强调,尽管管理权力下放发生了变化,但每个交通参与者仍需提高认识,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因为保障交通秩序和安全是交警部队始终坚持的任务。遵守交通法规不仅有助于保护自身安全,也有助于维护社区的整体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