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警察抱怨称,对佩戴假头盔的人进行罚款非常困难。
根据国家交通安全委员会第69号计划,从明天(7月1日)起,当局将根据第171/2013/ND-CP号法令,对参与交通的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电动摩托车驾驶人不戴头盔、或不正确佩戴头盔、或佩戴非头盔种类的头盔等行为,同时进行正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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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7月1日起,使用劣质头盔的人将受到惩罚。(图片:Viet Hung/Vietnam+) |
然而,就在罚款即将到来之际,交警部门自己也承认,他们无法区分头盔的质量,并且在处理这种行为时面临很多困难。
仅警告,尚无处罚
河内市公安局公路铁路交通警察局局长陶永胜上校表示,对佩戴不合格头盔的人进行处罚的规定是正确的,可以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不过,陶永胜上校也坦言,如果实施这一处罚规定,交警部门将面临困难,因为到目前为止,他们只是依靠指导文件来目视识别头盔,因此很难确认头盔是否有质量保证,而没有设备或机器来判断头盔是真是假。
河内交警局局长指出,眼下面临的困境是,根据规定,只有罚款,却没有关于暂时没收不合格头盔的指示。如果没收头盔,司机还能继续驾驶吗?如果不没收头盔,人们很可能会再次佩戴旧头盔,继续违法。
此外,陶永胜上校还强调,如果人员和车辆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警方不会拦截、检查或处理佩戴假头盔的人。
“对佩戴假冒头盔的人处以罚款不应立即实施。首先,我们必须通过报纸、广播和交警部门进行提醒和宣传,让人们了解并意识到佩戴标准合适的头盔是文明出行,也是保障生命安全的行为。”陶永胜上校强调。
宁平省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局长丁文宁上校对此观点表示赞同,他表示,目前的交警队伍无法区分真假头盔。
“头盔的质量问题必须交由其他部门来检测和管理,因为交警无法区分真假头盔。此外,截至今天下午晚些时候,宁平交警部门尚未收到任何关于在发现道路使用者违规行为时暂时没收假冒头盔的指示,”丁文宁上校说道。
追溯原产地,对生产经营机构进行罚款
据河内市政府今天(6月30日)下午对河内市头盔市场的观察,范文同、范兴、胡同茂、春水、纸桥、蔡博、阮廌等平时假冒头盔较多的街道,现在变得比较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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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处罚日期临近,劣质帽子摊贩仍然散落在人行道上。(图片:Viet Hung/Vietnam+) |
据头盔店介绍,近期媒体公布了严厉打击劣质头盔的规定,因此购买假冒头盔的人已经很少了。
然而,尽管许多商店都进口了一批符合质量标准的头盔,但购买者主要还是来看一下,并没有购买新头盔的意愿,因为顾客认为标准头盔设计笨重、价格昂贵。
交警表示,国家管理机构必须下定决心,从源头上杜绝这一问题,对生产、贩卖假冒头盔的人员进行严厉处罚,才能彻底根治头盔质量低劣的问题。
“解决这一问题最重要的办法是严厉惩处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头盔和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头盔的机构,杜绝头盔企业规避法律法规。为此,市场管理部门和经济警察也必须参与其中。”陶永胜上校建议道。
虽然有相关部门介入,但很多人还是怀疑,这一次的安全帽监管问题,是否真的能起到作用。
根据越南科技部、交通部、公安部和工贸部第06/2013号联合通函,头盔必须由三个完整的部件组成:头盔外壳、外壳内的减震垫(防护垫)和绑带;其设计必须符合规定要求,并已获得合格认证,声明符合国家技术法规,加贴CR合格标志,并依法贴上标签。仿制设计且不符合上述技术标准的头盔将不被视为头盔。
道路使用者佩戴不符合技术标准的头盔,将按照不戴头盔或佩戴头盔未正确系紧的规定处罚,罚款10万至20万越南盾。
据越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