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警察抱怨说,对戴假头盔的人进行罚款很困难。

June 30, 2014 21:15

落实国家交通安全委员会第69号计划,从明天(7月1日)起,当局将正式同时处理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电动摩托车驾驶人参与交通时不戴头盔或不正确佩戴头盔,或佩戴非头盔种类头盔的行为,依据第171/2013/ND-CP号法令。

Người độ mũ bảo hiểm kém chất lượng sẽ bị xử phạt từ ngày 1/7. (Ảnh: Việt Hùng/Vietnam+)
自7月1日起,使用劣质头盔的人将被罚款。(图片:Viet Hung/Vietnam+)

然而,就在罚款即将到来之际,交警部门自己也承认,他们无法区分质量有保证的头盔,在处理这种行为时面临很多困难。

仅警告,尚无处罚

河内市公安局公路铁路交通警察局局长陶永胜上校表示,对佩戴不合格头盔的人进行处罚的规定是正确的,可以减少交通事故。

不过,陶永胜上校也坦言,如果实施这一处罚规定,交警部门将面临困难,因为到目前为止,他们只是依靠指导文件来目测识别头盔,因此很难确认头盔是否有质量保证,同时也没有设备或机器来判断头盔是真是假。

河内交警局局长指出,当前面临的困境是,根据规定,只有罚款,却没有关于暂时没收不合格头盔的指导意见。如果没收头盔,司机还能继续驾驶吗?如果不没收头盔,人们很可能会继续戴着旧头盔违法。

此外,陶永胜上校还强调,如果人员和车辆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警方不得拦截、检查或处理佩戴假头盔的人。

“对佩戴假冒头盔的人处以罚款不应立即实施。首先,我们必须通过报纸、广播和交警部门进行提醒和宣传,让人们了解并意识到佩戴符合标准和规格的头盔是文明出行,也是保护生命安全的行为。”陶永胜上校强调。

宁平省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局长丁文宁上校同意这一观点,他表示,目前的交警队伍无法区分真假头盔。

“头盔的质量问题必须交由其他部门来检测和管理,因为交警无法区分真假头盔。此外,截至今天下午晚些时候,宁平交警部门尚未收到任何关于在发现道路使用者违规行为时暂时没收假冒头盔的指示,”丁文宁上校说道。

生产经营单位的可追溯性和罚款

据今天(6月30日)下午对河内市头盔市场的观察,范文同、范兴、胡同茂、春水、纸桥、蔡博、阮廌等平时假冒头盔较多的街道,现在变得比较冷清。

Hàng bán mũ kém chất lượng trên vỉa hè vẫn còn lác đác dù sát ngày xử phạt. (Ảnh: Việt Hùng/Vietnam+)
尽管处罚日期临近,劣质帽子摊贩仍然散布在人行道上。(图片:Viet Hung/Vietnam+)

据头盔店负责人介绍,近期媒体公布了严厉打击劣质头盔的规定,因此购买假冒头盔的人已经很少了。

然而,尽管许多商店都进口了符合质量标准的一批头盔,但购买者主要还是来看一下,并没有购买新头盔的意向,因为顾客认为标准头盔设计笨重、价格昂贵。

交警表示,国家管理部门必须下决心从源头上杜绝这一问题,对生产、经营假冒头盔的人员进行严厉处罚,以彻底根治头盔质量问题。

“解决这一问题最重要的办法是严厉惩处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头盔和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头盔的机构,杜绝头盔企业规避法律法规。为此,市场管理部门和经济警察也必须参与其中。”陶​​永胜上校建议道。

虽然有相关部门介入,但很多人还是怀疑,这一次的安全帽监管问题,是否真的能起到作用。

根据科技、交通、公共安全与工业贸易部第06/2013号联合通函,头盔必须由三个完整的部件组成:头盔外壳、头盔外壳内的减震垫(防护垫)和安全带;头盔设计符合规定要求,并已获得认证,声明符合国家技术法规,加贴CR合格标志,并依法贴上标签。仿制设计且不符合上述技术标准的头盔不被视为头盔。

道路使用者佩戴不符合技术标准的头盔,将与不戴头盔或佩戴头盔未正确系紧的头盔受到同等处罚,罚款为10万至20万越南盾。

据越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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