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刑警队逮捕了两名冒充法院和检察官在全国各地诈骗和“跑案”的嫌疑人。
陈海、刘春心二人均有犯罪前科且无稳定工作,但仍向受害人透露其与检察机关的关系、可以“修补案件”,并以此在全国范围内诈骗、侵吞多名受害人的财产,涉案金额高达42亿越南盾。
两名嫌疑人刘春心(Luu Xuan Tam,1979年出生)来自义安省安城县,现住同奈省边和市龙平坊;陈海(Tran Hai,1970年出生)住在岘港市海州县,均有多项犯罪前科,其中,刘春心有1项侵占财产诈骗前科,陈海有2项侵占财产诈骗和扰乱公共秩序前科。

出狱后,二人商量、串通,找到要求减刑的被告人,然后见面,利用被告人不知情的情况,承诺为其减刑,使二人共同受益。
为了实施犯罪,刘春心会联系案件嫌疑人的亲属,然后告诉受害者,他与检察机关一个姓Hai的人(即上文提到的陈海)有关系,可以申请保释和减刑。陈海这边,这个人会充当检察机关(法院、检察院)的工作人员,要求受害者如果想减刑就转账,然后受害者们会把钱分给他们。面对上述情况,省公安局刑警局向义安省公安局领导汇报,要求成立专项打击行动。
经过一段时间的监控和同步采取专业措施,2024年8月20日至22日,在省公安厅的指导下,刑事警察局主持并配合省公安厅专业部门和相关地方警察成功破获此案,逮捕了两名嫌疑人刘春心和陈海,罪名是诈骗侵占财产。
警方初步查明,刘春心、陈海二人利用上述手段,相互勾结并与其他嫌疑人合谋,在全国各省市对4名受害人实施诈骗和“包庇案件”,共计侵吞资金42亿越南盾。
目前,乂安省公安局刑警局正在继续调查并扩大案件范围。同时,通知任何上述案件的受害者联系乂安省公安局刑警局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