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设计审查后削减11700亿越南盾
8月14日上午,政府总理阮晋勇在河内会见建设部关于推进建设投资行政程序改革的工作会议上表示,2014年前6个月,根据56个省和中央直辖市的报告,建设部共检查了2513个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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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图照片:VNA |
设计文件需要修改、补充的比例约占审查文件数量的43.8%。
审计前总估值约为20.791万亿越南盾,审计后减少1.17万亿越南盾(相当于5.63%)。而2013年审计后减少的估值超过2.84万亿越南盾(相当于约9.2%)。
此前,建设工程设计评审主要是由投资方聘请咨询机构,再由投资方自行评审、审批,没有国家专门管理机构的监督,设计和概算质量仍然受到限制。
同时,招投标程序还不够完善,存在投资方、咨询方、承包商之间相互勾结、协约抬高投标报价的现象,造成损失、浪费,降低了工程质量,降低了投资资金的使用效率。
为解决这一问题,政府颁布了关于建筑质量管理的第15/2013/ND-CP号法令。建设部还颁布了第13/2013/TT-BXD号通函,指导建筑设计审查工作。这份法律文件明确规定了国家管理部门在前期验收阶段发挥的作用,以确保使用各种资金来源的项目的施工质量;其中,对于使用国家预算资金的项目,必须确保节约成本。
这是国家在防止损失、防止浪费、提高国家资本投资建设项目和大型工程在前期检查阶段的工程质量方面管理上的突破。
据建设部介绍,关于加强建设专业机构设计审查作用的规定,对改善和提高设计产品质量、节约预算成本起到了初步作用。
审计结果降低了许多成本,削减了不合理的工程量;同时,补充和修订了缺失的工程量、不合理的定额和单价。特别是在审计过程中,发现了许多设计错误、标准应用错误、结构方案选择错误、结构计算错误、施工方法设计错误等。及早发现这些错误也有助于避免许多风险和不良后果。
因此,建设工程设计审查不仅要得到社会舆论的认同,更要对建设工程咨询机构承担更多的设计产品责任,同时,对实力较弱的咨询机构也必须有一个方向的梳理和提升,以利于其整顿和提升整顿能力。
据越南+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