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披露个人信息,手机套餐将被取消
手机用户若不更新或调整个人信息,将被终止合约,并被终止电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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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客可以在胡志明市新平区范文海街的一家 SIM 卡商店轻松购买预付费 SIM 卡,无需注册信息(5 月 9 日晚拍摄) - 图片:Huu Thuan |
如果网络运营商出售或流通预先输入用户信息和预先激活预付费移动服务的 SIM 卡,将被处以 3000-4000 万越南盾的罚款;如果他们向提供不正确信息的用户提供服务,将被处以每个用户号码最高 100 万越南盾的罚款……
这是政府刚刚颁布的第49号法令中关于电信、信息技术和无线电频率领域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新规定。
该法规旨在从客户和电信服务提供商两个角度对预付费移动SIM卡进行管理。
必须更新正确的个人信息
根据第49号法令,个人在各移动网络注册的预付费用户数量将不受限制。然而,对用户信息的规定将更加严格,尤其是前三个用户号码/网络(此前,个人在各移动网络最多只能注册3张预付费SIM卡)。
新规要求,前三个用户号码,个人必须出示相关证件,并签署纸质或电子版用户信息确认书。第四个及以上用户号码,用户必须与移动通信运营商签订统一合同。
个人在办理手机卡时,必须出示护照或身份证原件,越南公民必须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外国公民必须出示越南有效护照。
14 岁以下人士如欲注册移动套餐,必须由父母或监护人陪同。
新规还明确规定:个人只能为自己、其亲生子女、养子女(含未满14周岁)以及依法被监护的人签订合同、注册使用手机号码,并对所提供号码的使用承担法律责任。
新法令规定,电信服务提供商有权拒绝与未按规定提供完整文件的个人签订合同或提供服务。
新规定还要求网络运营商对用户信息不符合规定的移动用户进行处理。
因此,网络运营商有责任至少连续五天、每天至少一次地通知用户,要求用户按照合同形式和交易条件重新签订合同。
如果用户不遵守该要求,则自收到通知之日起 15 天后,将暂停用户的单向电信服务,再过 15 天,将暂停用户的双向电信服务。
若用户个人信息在30日后仍未更新或调整,则用户的合同将被终止,电信服务也将终止。
新规明确指出,电信企业有权将已终止合同的用户号码提供给其他有需要的个人和组织。
对不管理用户信息的网络运营商处以高额罚款
根据新规定,如果网络运营商向用户提供不正确的信息或签订不符合规定的格式合同或一般交易条件,将被处以每用户80万至100万越南盾的罚款(电信企业的罚款总额不超过2亿越南盾)。
网络运营者依照法律规定负有保密义务,保护用户信息。
如果电信企业没有通知或要求使用 3 个以上预付费手机号码的个人用户签署标准合同,将被处以 8000 万至 1 亿越南盾的罚款。
对以下行为处以 3000 万至 4000 万越南盾的罚款:未与电信企业签署授权签订格式合同的合同而销售移动 SIM 卡;在市场上销售或流通已预先输入用户信息的非 SIM 卡终端;购买、销售、交换或使用多功能 SIM 卡、具有预先激活用户 SIM 卡服务功能的设备,而无需打破 SIM 卡来预先输入用户信息、预先激活预付费移动服务...
此外,如果网络运营商接受未经授权的电信服务点提供的用户信息,在发现用户信息不符合规定时不通知或不要求用户按照表格和一般交易条件重新签订合同,不提供用户信息自查方法或提供的信息供用户自查但不完整,则将被处以8000万至1亿越南盾的罚款。
7月24日之后,将按照新规定进行处罚。 该项新规是根据越南信息通信部提议(2017年4月24日)发布的,旨在加强对移动SIM卡市场,特别是预付费用户的更严格的管理措施,逐步限制垃圾SIM卡和垃圾短信。 信息通信部表示:从即日起至7月24日,电信企业有责任与授权电信服务提供商签订合同;审查、通知、终止合同,并召回所有已分发给代理商的SIM卡。上述时间之后,所有用户信息管理和处罚活动都将按照此新规定进行…… |
据TTO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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