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年级男孩将1000万越南盾归还给失主
近几个月来,不仅南丹县春化乡第5村的居民,而且邻近地区的居民都在讲述春化乡黎宏山小学2B班7岁的学生阮廷光捡到失物并归还给失主的故事。
(冯宪光)近几个月来,不仅南丹县春化乡第5村的居民,而且邻近地区的居民都在讲述春化乡黎宏山小学2B班7岁的学生阮廷光捡到失物并归还给失主的故事。
阮氏梅(阮光的母亲)说:那天是2011年12月27日(农历)下午,阮光带着母亲去村尾的爷爷奶奶家玩。走在路上,他捡到一袋钱,是被一个女人落在自行车上的。阮光追了上去,大声喊她,但她没听见。跑了大约1公里,快到村尾时,他看到了一辆和女人刚才骑的那辆一模一样的自行车。阮光猜想这就是女人掉钱的那辆,便喊道:“奶奶!你把钱掉了……”,然后把钱还给了她。
麦女士说,当陈光告诉她这件事时,她不太相信。她正要去捡钱的人——春化乡5村的阮氏莲女士家看看事情是否属实。就在这时,莲女士来到她家向她道谢,并说陈光捡到并归还给她的钱是1050万越南盾。
阮氏莲女士回忆道:“那天,我提着一袋1050万越南盾,揣在腰包里,就急急忙忙骑车回家准备过春节。回到家,把自行车停在院子里,刚进家门,就听见一个侄子喊我:
“奶奶!你把钱掉了……”我慌了神,摸了摸口袋,吓了一跳,钱包竟然掉了出来。没想到Quang那么小,竟然知道做了这么一件好事。那天,要不是Quang,我从病房攒的钱就全打水漂了,我的债务又会堆积如山了。
连女士对陈光的出色工作表示钦佩,立即前往陈光就读的黎洪山小学董事会,向他们汇报陈光的工作,并请求学校给予表彰和奖励。学校随后在本周初的升旗仪式上举办了表彰仪式,并向陈光赠送了礼物。南丹县人民委员会还向陈光颁发了奖状,表彰其“学习和践行胡志明道德典范的优秀典范”。
众所周知,Quang在家里是个好孩子,在学校总是努力学习,成绩优异。如今,Quang已经上三年级了,他“捡到东西还给失主”的行为一定会成为学校里其他学生学习的榜样。
阮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