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联赛中向对手吐口水的球员被禁赛
越南足球联合会纪律委员会今天(3 月 16 日)对隆安同心足球俱乐部后卫 Chi Cong 进行处罚,原因是他在第八轮对阵岘港的比赛中行为不文明。
除了禁赛三场外,这位来自同心隆安的中场球员还被罚款1000万越南盾。2月14日,在新安体育场进行的越南足球甲级联赛中,陈智聪被指控在第42分钟与范霍克发生碰撞时,向范霍克脸上吐口水。
当时,在一次进攻中,主队球员摔倒,被中场球员范霍克不小心踩到,起身后,池聪过来询问发生了什么事,突然向岘港球员吐口水。
赛后,岘港队主教练黎黄德非常恼火,因为主裁判竟然对主队球员的不文明行为视而不见。“从这么近的观察角度来看,助理裁判明明知道一切,却置之不理。我队的球员脸上沾满了口水,但他却没有采取任何干预或向主裁判报告的动作,”黎黄德当天告诉越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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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聪与同事范霍克(Van Hoc)一起“喷水”。照片:德东(Duc Dong)。 |
到目前为止,池聪一直否认岘港队球员和教练黎黄德的指控。
然而,纪律委员会主席阮海香在今天的会议后表示:“我们不仅审查了录像,还掌握了涉事人员的报告。球员池聪吐痰的行为显而易见,纪律委员会有充分的理由进行处理。”
洪先生还表示,根据 2015 年越南足球协会纪律条例第 40 条“侮辱荣誉、不文明行为”第一处罚规定,Chi Cong 仅被罚款 1000 万越南盾并禁赛三场,部分原因是在之前的碰撞中,这名球员受到了挑衅。
据VNE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