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未能及时联系律师,Vu 'Nhom' 向警察大喊大叫

海都延 April 22, 2019 11:22

武先生为自己的清白进行上诉,称他没有从 DAB 挪用 2000 亿卢比,而是“基于毫无根据的猜测”而受到指控。

4 月 22 日上午,胡志明市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北南 79 公司董事长潘文英雄(又名武南)对一审判处其 17 年有期徒刑的上诉,罪名是滥用职权侵占财产

武“Nhom”被提前带到法庭,他仍然保持着以往出庭时的风度,头发高高地向后梳着,但看起来瘦了些。由于未能及时与律师见面,他显得很沮丧,并大声对押送人员讲话。

武“Nhom”因被阻止联系律师而对警察大喊大叫。照片:胡科

陈芳平先生(59岁,原DAB总经理、副董事长)满头白发,面容憔悴,静静地坐在被告席上。他自认是本案主谋,只要求重新考虑赔偿DAB款项的利息。他要求DAB代表其下属及相关人员承担全部民事责任。

为了配合审判,除了本案26名被告外,法庭还传唤了东亚银行的一名代表作为证人。民事原告是单位享有相关权利和承担相关义务其他单位和个人350人。

庭审开始时,合议庭表示,部分已获保释的被告缺席,多名律师也提出了延期审理的请求。阮友世泽(武仁的辩护律师)律师也表达了自己的意见,请求延期审理上诉案件,以保障其委托人及其他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合议庭商议后认为,大量被告人和律师缺席,不利于案件的客观性,因此休庭。

陈芳平先生。照片:胡科

根据一审判决,在DAB运营的10年间,Binh先生及其同伙犯下了一系列违法行为,造成DAB损失超过3.6万亿越南盾。原总经理被指控挪用2万多亿越南盾,其中2000多亿越南盾通过签署虚假的股票买卖文件转移给Vu;他购买了1340万美元,但Vu至今仍未归还DAB。

其余1.5万多亿越南盾的损失,是由于张平指使下属非法挪用资金支付本金以外的利息,挪用资金4700亿越南盾,进行外汇交易3850亿越南盾,账户黄金610多两,为被告人阮红英(原胡志明市警察局局长)骗取1900两黄金贷款530亿越南盾。

去年底,胡志明市人民法院判处武某有期徒刑17年,加上河内高等人民法院此前作出的8年有期徒刑(已生效),被告人须被判处25年有期徒刑;并须向DAB赔偿2000多亿越南盾。

此外,由于怀疑武某与平某之间发生的1340万美元交易存在其他犯罪迹象,因此建议对其展开调查。

平先生因两项罪名被判处终身监禁。故意违反国家经济管理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滥用职权侵占财产的其他被告分别被判处2年至30年有期徒刑。

前民建联副局长阮氏金川。图片来源:胡科

一审判决后,武某对全部判决提起上诉,认定其未侵占DAB超过2000亿越南盾,不构成犯罪。滥用职权侵占财产。武某在上诉中辩称,一审法院未能全面客观地评估案件证据。由于平某在法庭上承认曾向武某隐瞒东亚银行的状况,如果他当时说实话,武某就不会投资该银行。调查机构的结论与法庭上的证据不一致,因此没有理由对被告提出指控。

潘文英雄还供述,他没有与被告人阮德荣(原东亚银行财务部部长)商议或同意提取这笔款项借给北南79建筑公司。他也没有与被告人平、荣、阮文顺(原东亚银行副行长)、陈雄(原东亚银行财务主管)商议,串通伪造文件,串通从东亚银行提取资金。

武先生确认,在北南79建筑股份公司向李平先生借款2000亿越南盾的过程中,他没有分享任何利益,没有从中受益,也没有收取任何佣金或任何物质利益。李平先生通过与下属的合作,商讨和安排了这笔资金的用途。

阮氏金川(DAB原副局长)和其他15名被告人提起上诉,要求减轻刑罚。故意违反国家经济管理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滥用信托侵占财产

在对 DAB 违规行为调查的第二阶段中,2018 年底,Binh 先生和 9 名下属继续起诉关于犯罪违反与银行业务有关的其他活动规定根据2015年《刑法》第206条。该案澄清前银行官员的行为,他们向一些存款机构支付了额外的利息,涉及 Hiep Phu Gia、Nguyen Thi Ngo、Tan Van Hung、Dong Tien 和 M&C 集团的贷款。

据vnexpress.net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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