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指导文件发布延迟:不可避免的延迟!
这也是2008年《法律文件颁布法》的一个弱点,但在2015年的法律中已经得到克服。
2014年修订的投资法和2014年修订的企业法是2015年7月1日起生效的十部法律中的两部。企业界期待这两部新法能在经济体制上取得突破,为改善投资营商环境创造契机。然而,在2015年二季度及上半年司法工作新闻发布会上,有人担心,两部法律已经生效半个月了,却迟迟没有出台指导性文件。2015年的法律文件公布法对出台指导性文件的时限是否有规定?有没有办法让指导性文件与法律文件同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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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立法综合事务部主任阮鸿选先生(司法部) |
针对这一担忧,立法总体局局长阮鸿选表示,由于没有充分预见到企业法和投资法起草过程中的困难,在起草详细指导性规定时,需要与各部委和行业进行大量协调,因此出现延误是不可避免的。
宣先生表示,这也是政府和司法部在谈到法律法规实施细则文件积压时指出的原因。这也是2008年《法律文件颁布法》的一个弱点,导致出现有法无规,法律尚未生效的情况。然而,2015年《法律文件颁布法》克服了这一弱点。具体而言,该法第11条规定,提交法律文件时,必须同时提交该法律或法令实施细则文件草案。
宣先生表示,虽然这样的法规没有明确规定时间,但它不仅仅是一个时间限制法规,也就是说,根据该法规,所有提交法律法规的机构和组织都必须同时提交详细的草案文件。这样,当法律生效时,详细的法规也将同时生效。
为支持企业落实新《投资法》和《企业法》,司法部发言人兼办公室主任陈进勇表示,司法部领导指出,这两部法律至关重要,关系到人民生活以及企业和投资者的活动。因此,各部委和行业部门起草并提交的任何文件,司法部都必须集中最高资源,调动司法部顶尖专家夜以继日地进行审核,以满足执法工作的需求。
此外,据阮晋勇介绍,司法部还在“585项目”下为企业提供法律支持,通过组织研讨会、交流会和培训课程,帮助企业和投资者在法律实施过程中更深入地理解法律。阮晋勇补充道:“在行政程序控制方面,我们还将提供解决方案,以检查行政程序的执行情况。以前,我们只控制行政程序的发布,现在关键问题是执行情况。”
专家认为,2014年《企业法》全面制度化了2013年《宪法》赋予的经营自由,降低了企业经营风险,提高了企业经营活动的主动性和灵活性,简化了市场准入程序,减少了企业设立所需的时间和成本。该法的一些显著变化包括:企业无需在营业执照中登记经营项目;企业有权自行决定印章;只有国家持有100%注册资本(而非目前的51%)的企业才被视为国有企业……
2014年投资法在对2005年投资法进行修订的基础上,首次明确了6个禁止投资和经营领域以及267个有限制投资和经营领域清单,除这些领域外,企业可以完全自由地选择经营领域。
有人说,法律要“开放”,法律的规定要“明确”,这样投资法和企业法的创新和支持商业的精神才能真正成为改善投资和商业环境的契机。
据越南之声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