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乞讨行为?
我看到春节期间,一些寺庙或佛塔里有很多孩子和老人在乞讨。那么,组织或强迫他们这样做的人会受到惩罚吗?
目前,刑法典没有关于带领或强迫他人乞讨的刑事责任的具体规定。但第144/2013号法令规定了对强迫或强制老年人和儿童乞讨的人的主要处罚形式。
具体而言,根据第144号法令第20条第2款规定,强迫老年人劳动或做违法事情的人将被处以500万至1000万越南盾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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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图照片。 |
该法令第27条第3款还规定,任何人为牟利目的虐待或利用儿童:组织或强迫儿童乞讨,将被处以1000万至1500万越南盾的罚款。
此外,若牧民被证明殴打、强迫老人、儿童绝食,则可根据《刑法》第110条以虐待他人罪起诉。
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违法者可能受到警告、一年以下的非监禁改造或三个月至三年的监禁。
目前,带领老人和儿童乞讨、沿街摆摊、卖彩票等情况越来越普遍,我认为刑法应该尽快出台专门的法律,设立“利用老人和儿童谋取私利”罪。这样,处理和防范带领、强迫老人和儿童乞讨、卖彩票等违法犯罪行为就有了依据。
河内律师协会嘉安律师事务所负责人黎氏蝶律师为读者阮迪厄(河内)提供建议。
据 Zing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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