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入狱
(Baonghean.vn)——失业的Huan自称是省级警官,擅长“办案”,从受害者手中骗取钱财。然而,Huan没想到,这场“闹剧”不仅没能帮别人办案,反而给自己招来了官司……
失业者有能力“逃刑”
尽管陈氏K女士(居住在演州县演富乡)已将阮文焕骗取的钱全部赔偿,但她仍无法解释自己当时为何如此盲目轻信,于是便凑钱寄给阮文焕。陈氏K女士从未见过阮文焕离开派出所,也从未见过阮文焕穿着警服与他见面,但阮文焕仅用几次“绕口令”,就让陈氏K女士给了他高达数亿越南盾的“办案”款。
阮文焕(1982年出生),家住义安省南丹县南兴公社,但他总是自称是义安省警察局刑事警察局的Huy警官,并承诺以最合理的成本“办案”。

2020年11月初左右,胡焕通过社会关系得知陈氏K女士担心丈夫。她的丈夫涉嫌走私,是“非法运输跨境货物”和“运输违禁物品”案的主要嫌疑人。得知此事后,胡焕向K女士吐露,自己有办法让家人免于刑事追诉。K女士如获至宝,欣喜若狂,试图接近胡焕,寻求他的帮助。
2020 年 12 月至 2021 年 1 月期间,Huan 要求 K 女士向他支付 2.6 亿越南盾以“解决案件”。
K女士坦言,自己为人谨慎,不轻易相信人,也不会轻易把几亿越南盾给陌生人。然而,Huan给自己贴上的“刑警”标签,却让受害者产生误解,立刻听从了他的“劝告”。
阮文焕还将钱分成多次,每次都以不同的理由,使受害人失去警惕,落入陷阱。
在刑事侦查局,阮文焕承认自己不是警察,也从未在警队工作过。然而,通过多次与警方合作解决交通事故,作为车主的阮文焕认识了直接负责此案的刑警辉先生。因此,在与K女士交谈时,阮文焕为了方便核实身份,便用辉先生的名字向大家介绍了自己。
由于他“吹嘘”自己是一名刑警,当被要求“帮助”一名被告人逃避“非法运输货物出境”和“运输违禁物品”的刑事追诉时,欢某点了点头。
钱转了,但几个月过去了,K太太的家人仍然没有看到任何动静。K太太的家人怀疑欢骗了她,于是去欢家核实。当时,K太太看到欢的家人很惊讶,因为他们不知道欢是什么时候“当上警察”的。
2021年2月22日,K女士向侦查机关报案,控告阮文焕(Nguyen Van Huan)涉嫌诈骗。在与乂安省警察局的合作过程中,阮文焕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主动上交了1000万越南盾。
用钱来隐藏的时代
阮文焕出生于南丹县南兴乡的一个农民家庭。尽管是家中的长子,阮文焕仍然努力完成高中学业,然后出去打工赚钱养家。有机会从事运输行业后,阮文焕努力拼搏,创办了自己的企业。阮文焕曾经拥有许多人梦寐以求的生活:拥有一个家庭,经营着一家小型运输公司,经济状况稳定。如今,这个少年摆脱贫困的梦想终于实现了。然而,命运的变故,让阮文焕变得身无分文。
许多亲眼目睹阮文焕人生的亲戚邻居至今仍无法解释阮文焕为何落得如此下场。阮文焕的邻居范伯平先生分享道:“阮文焕以前性格温和,与邻里和睦,爱妻爱子,经济状况也稳定。只是因为生意失败,他失去了工作,但我们没想到阮文焕会落得如此穷困潦倒,竟然还要这样欺骗别人家。”
2021年7月22日,乂安省人民法院以“侵占财产罪”对被告人阮文焕一案进行一审刑事审判。开庭当天,宽敞的法庭里只有一位亲属,坐在最后一排。据悉,他的妻子在远方工作,无法到场。
阮焕因涉嫌“诈骗侵占财产罪”被乂安省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关于陈氏女士,侦查机关发现,阮焕主动向其索要钱财,阮焕本人并非其所委托办案的有职权、有能力办案的人员。阮焕发现其诈骗行为后,向警方报案。因此,对陈氏女士提起受贿罪的刑事诉讼,缺乏足够的依据。
当被问及庭审中冒充警察的原因时,阮文焕回答道:“被告人不认识任何警察,也不认识法院或检察院里任何可以施加影响的人。被告人只是想带被告人家属去见律师,聘请律师解决问题,如果成功,他就能得到佣金。”
阮文焕承认,他曾前往荣市一家律师事务所就上述案件寻求法律咨询。但由于被告在国外,律师无法直接与被告合作,因此未受理此案。不过,阮文焕仍然向合议庭申明,他无意诈骗和挪用委托他“办案”的人的钱财。
值得一提的是,被骗的2.6亿越南盾,阮文焕分多次使用。6次都是从受害人家属手中收钱,阮文焕不厌其烦地想办法收钱、办案……有时他“感谢领导”,有时他“感谢检察院”,有时他“撤回决定”……
针对这一问题,陪审团提出质疑:“如果没有欺诈的意图,为什么被告要求受害人6次转账来处理工作,并且每次转账地点都改变?”
被告人Huan表示,他已与一家律师事务所讨论此事,律师给出的报价是3.5亿越南盾。Huan之所以将这笔钱分成几笔支付,是为了减轻家人一次性支付大笔款项的压力。至于更改收款人地点,被告……无法解释。
K太太每次收到钱,都是10万、20万越南盾的。但阮文焕因为无路可逃,就把这几亿越南盾拿到杂货店,换成50万越南盾,然后……带回出租屋里保管。
当被告家人怀疑Huan在“吹牛”时,K女士要求Huan归还这笔钱。起初,Huan只付给了K女士7000万越南盾。但当K女士向地区警察局报案,举报这名假警察时,Huan立即前往K女士家,要求支付1.9亿越南盾,但要求支付2000万越南盾作为“燃气费”,K女士的亲属同意了。

阮文焕在审判席上表示:“被告人知道自己的行为是错误的,不仅违反了法律,还侮辱了警察队伍的荣誉和声誉,导致人们对执法机关产生误解。被告人家属已将2000万越南盾的汽油费退还给受害人。在本案中,被告人没有得到一分钱。被告人希望得到法律的宽大处理。”
由于阮文焕已追回全部被侵占款项,受害人向法院提起减刑诉讼。合议庭综合考虑案件情况,以“侵占财产罪”判处阮文焕有期徒刑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