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速5公里/小时或以上将被罚款60万至80万越南盾
驾驶汽车时速超过 5 公里/小时至 10 公里/小时以下,将被处以 600,000 至 800,000 越南盾的罚款。
道路交通法第十二条对车辆行驶速度及车距规定如下:
专用摩托车驾驶人、操作人员应当遵守道路上的车速规定,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在有“车距限制”标志的地方,应当与前车保持不少于标志所示距离。
另一方面,2008年道路交通法第八条第十一条还规定了以下禁止行为:驾驶机动车超过规定速度行驶、争道行驶、鲁莽超车。
因此,车辆驾驶员必须遵守各类车辆在交通中行驶的限速规定。不遵守限速规定的,将根据第171/2013/ND-CP号法令关于道路和铁路交通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第5条和第6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具体如下:
对于汽车:
以超过规定速度(5 公里/小时至 10 公里/小时以下)行驶将被处以 600,000 至 800,000 越南盾的罚款。
如果驾驶速度超过 10 公里/小时至 20 公里/小时,将被处以 200 万至 300 万越南盾的罚款。
罚款400万至600万百万如果超速行驶超过 20 公里/小时至 35 公里/小时,将被罚款。
罚款从7开始百万至 8百万铜如果驾驶机动车超过规定速度限制35公里/小时以上;在高速公路上逆向行驶,但按规定执行紧急任务的优先车辆除外。
对于摩托车:
以超过规定速度(5公里/小时至10公里/小时以下)行驶将被处以10万至20万越南盾的罚款。
罚款50万至1百万如果超速行驶 10 公里/小时至 20 公里/小时,则会被罚款。
罚款 2百万至 3百万如果超速行驶超过 20 公里/小时,将被罚款。
据VNE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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