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材加工和出口:广阔的机遇
越南与欧盟自愿伙伴关系协定(VPA)的实施将为木材加工和出口企业带来诸多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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迄今为止,越南已完成三轮欧盟森林法、治理和贸易(FLEGT)谈判,以确保出口产品采用合法木材制成。因此,只有获得FLEGT认证的产品才能进入欧盟市场。该行动计划的重点是为希望在与欧盟的贸易中消除非法木材的木材生产国和出口国建立自愿伙伴关系协议(VPA)。目前,技术讨论、利益相关者磋商和技术援助正在进行中,目标是在2014年底前完成VPA谈判。
欧盟驻越南代表团团长、大使弗朗茨·耶森博士评价道:“VPA的实施将为越南木制家具出口企业带来诸多机遇。产品不仅能继续出口到欧盟,还能以更高的价格出售,并有更多机会出口到其他市场,从而减少越南的非法木材加工活动,提升国家声誉。”
尽管VPA带来诸多优势,但许多企业并未意识到其带来的影响和益处。越南木材与林产品协会副主席兼秘书长阮忠权先生表示,到目前为止,只有中大型木材加工企业了解VPA,而小型企业,尤其是小规模生产户,对VPA一无所知。
《越南木材协定》内容繁多,其中最重要的是根据8项原则、50项标准和100多项指标对木材进行定义的文本,因此理解所有这些内容也是一个巨大的挑战。此外,法律体系也存在诸多困难:“越南法律与外国法律之间存在诸多差异。遵守越南法律必须与欧盟保持一致。许多法律必须修订,而且不可能一蹴而就。” 阮权先生说道。
据越南木材与林产品协会统计,95%的木材加工出口企业为中小企业,外商直接投资企业仍占出口额的大部分。若以2013年越南木材及木制品出口额57亿美元(增长17.8%)为例,外商直接投资企业贡献了高达30亿美元的出口额。越南在该领域的大型企业屈指可数,屈指可数。
为了克服这一困境,协会试行了区域联动。阮春权先生表示,联动本地区木材出口企业是一个值得推广的良好做法。然而,要有效实施,必须建立长期的监管机制,包括发挥国家作用,逐步将木材加工和出口企业对接起来,并提高竞争力。
据《工贸报》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