觐见国家主席陈大光时只佩戴丧服臂章,不献花圈
文化体育旅游部要求,拜会国家主席陈大光的代表团只佩戴丧服,不佩戴花圈。
![]() |
越南国家主席陈大光。图片来源:越通社 |
9月24日,文化体育旅游部向各中央机关、部委、行业、组织负责人以及中央直辖省市人民委员会主席发出第4288/CD-BVHTTDL号批示,要求在悼念国家主席陈大光期间暂停举办娱乐活动。
根据政府2012年12月17日第105/2012/ND-CP号关于组织干部、公务员和公职人员葬礼的决定,文化体育旅游部要求全国各机关、办事处和越南驻外代表机构在国丧两天(9月26日至27日)期间降半旗致哀。代表团参观了河内陈圣宗第五号国家殡仪馆(灵柩停放于此)、胡志明市统一会馆和宁平省金山区人民委员会礼堂等殡仪馆的安葬和追悼会场所。代表团只带来了吊唁,没有献花圈。
文化体育旅游部要求各中央委员会、各部委、各分支机构、各组织、国家行政和公共服务机构停止或推迟在两天(9月26日至27日)期间按计划举办的庆祝活动、艺术节目、体育比赛和其他娱乐活动。
各省、直辖市人民委员会指导、指导各组织、个人、娱乐场所在两天内(9月26日至27日)停止或推迟在当地举办文艺演出、体育比赛和其他娱乐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