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书记处关于加强党对新闻工作者协会领导的指示
4月8日,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陈国旺代表中央书记处签署并颁发了第43-CT/TW号关于加强党对新形势下越南记者协会活动的领导的指示。
乂安报刊登该指令全文:
1.落实越共第九届中央书记处2004年3月18日第37-CT/TU号指示15年来,越南记者协会不断得到巩固和发展,继续确立其在党的革命事业中的重要作用和地位。协会定期组织、动员和鼓励记者积极宣传党的路线、路线方针、国家政策、国家法律、国家成就,反对敌对势力的阴谋诡计和错误观点,维护党的思想基础。特别是,新闻界有效参与了维护祖国海洋岛屿主权和打击腐败浪费的斗争。协会积极参与新闻机制和政策建设,监督新闻法规的遵守情况,为推动越南革命新闻事业蓬勃发展作出贡献。
越南记者协会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存在一些局限性。一些协会组织的质量和效力仍然有限,没有充分发挥协会的作用和地位。记者队伍建设工作仍然面临诸多困难。一些协会组织和新闻机构没有重视政治思想教育、培训和专业建设。一些成员没有积极学习提高新形势下的新闻工作技能。新闻活动还存在一些偏离原则和宗旨、缺乏方向的情况;一些记者缺乏自身修养和培训,违反法律规定,违背职业道德。
造成上述不足的原因是:一些层级的新闻工作者协会对党的建设、教育、政治理论、职业道德、专业知识技能培训工作重视不够,工作内容和方式方法创新滞后,部分会员的政治任务、社会责任、公民义务和新闻工作者协会建设意识还不够强,一些新闻主管部门、新闻管理部门、新闻社和新闻工作者协会各层级之间的配合不够紧密、不及时、有效,一些地方党委和机关、管理部门、新闻社对党的路线、国家新闻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以及记协活动的贯彻落实不够到位,没有为记协的开展和发展创造必要的条件。
2. 未来一段时间,世界局势将呈现诸多复杂多变、难以预测的态势,对我国产生重大影响。在科技,尤其是信息技术蓬勃发展的背景下,新闻事业和记者协会的活动除了面临诸多优势和机遇外,也面临着诸多困难和挑战。新闻界面临着被社交媒体主导和淹没的风险,这将带来诸多负面影响。敌对势力不断与我党、我国家和我政权对抗。
为提高新形势下越南记者协会活动质量,秘书处要求各党委、党组织、各机关和越南记者协会做好以下主要任务:
2.1. 加强党对越南记者协会活动的领导和国家管理。不断创新党的领导方式,提高国家对新闻出版的管理效力和效率,确保新闻出版按照党的政治思想路线、人民的自由民主方向发展。组织宣传和落实党关于新闻工作和越南记者协会的各项决议、指示、结论和法律。
加强各级新闻机构和记者协会的党建工作。注重政治思想教育,使记者深刻理解新闻工作是革命工作,记者是党的思想文化战线的先锋模范。继续有效落实越共十二届四中全会关于各级新闻机构和记者协会党建整顿工作的决议,结合落实中央政治局关于学习和践行胡志明思想、道德和作风的05-CT/TU号指示。
各级党委、政府和新闻管理机关定期与各级新闻机构和越南记者协会配合,提供有关公众关心的问题的必要信息,及时引导宣传;协调解决新闻活动和越南记者协会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障碍。为各级记者协会有效开展工作创造便利条件,发挥协会在新闻活动和社会生活中的作用和地位。
2.2. 各级越南新闻工作者协会应加强思想教育,提高越南新闻工作者协会会员的政治素质。定期组织新闻工作者协会会员学习和深入掌握马列主义理论、胡志明思想、党的观点和路线、国家的政策和法律,结合《新闻法》《至2025年国家新闻事业发展和管理规划》《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规范》《越南新闻工作者使用社交网络规则》的实施。通过多种适当的培训和培养形式,提高会员的政治素质、专业技能、职业素养和新闻工作水平。
按照越南记者协会章程,巩固和建立统一严密的组织体系。发扬民主,加强纪律,通过多种形式和措施不断创新工作内容和方式。严格按照协会章程办理越南记者协会会员入会和发放会员证。加强检查监督工作,及时发现并严肃处理违反法律和职业道德的记者。
各级新闻出版协会领导班子要与新闻出版管理和指导机构协调,提出发展和管理新闻出版和新闻工作者队伍的机制和政策建议。参与规划和培训各级新闻出版机构和新闻出版协会领导班子,建立吸引有经验、有专业素养、有管理能力的人才到协会工作的机制。
更加注重维护会员、新闻工作者的正当合法权益,对在新闻工作和社团活动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特别是在艰苦领域和地区直接工作的社团组织和会员,要及时给予适当形式的鼓励和奖励。
越南记者协会全体会员和记者要深刻认识到作为记者所肩负的责任,努力学习、培养和锻炼,不断提高政治素质、专业水平和专业技能,秉持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加强团结,努力为建设战斗性、人道性、专业化、现代化的越南革命新闻事业作出贡献,造福国家和人民。
3.政府党委主持并配合中央宣传部指导各有关部门审查、修改、补充和完善新闻出版法律法规。注重培训和培养新闻出版干部队伍;制定激励干部为协会工作的机制和政策;做好任用、奖励和纪律工作;注意维护记者和越南记者协会会员的合法权益。
越南新闻工作者协会党组、党委、党组织、各级机关、新闻管理和指导机关、各级新闻机构、越南新闻工作者协会负责指导学习、宣传和认真贯彻落实本指示。
中央宣传部负责督促、监督本指示的部署落实,并定期向秘书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