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发布新指令促进农产品生产、流通和出口

宝钦普 DNUM_CBZAJZCACB 15:35

越南政府副总理黎文青刚刚代表政府总理签署并发布了2021年9月21日第26/CT-TTg号指示,关于在防控新冠肺炎疫情背景下促进农产品生产、流通、消费和出口。


各地推动发展农产品生产、消费和向疫情得到控制的地区出口。

2021年头几个月,在政府、总理和各级各部门的领导和管理下,农产品生产、消费和出口取得了许多积极成果。然而,第四波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复杂,蔓延迅速,对农产品生产、流通、消费和出口造成严重影响,尤其是在实施社会隔离措施的地区;许多农产品库存积压,价格大幅下跌;一些产业链断裂,影响了未来一段时间,特别是2022年农历新年期间的供应。

为尽快消除困难和障碍,恢复农产品生产、流通、消费和出口,总理要求各部委、各行业、各省和直辖市人民委员会集中落实以下紧急任务:

农业与农村发展部指示各地方同步部署解决方案,确保农业生产链不被打断;同时,审查并充分准备下茬作物生产的条件,特别是为根据第16/CT-TTg号指示实施社会隔离的省份的农产品加工和出口企业做好准备,确保在任何情况下,特别是在年底几个月和农历新年期间,有足够的农产品供应国内消费、加工和出口;有效组织原料区与初加工、加工和保鲜区的衔接,提高附加值。

此外,指导地方推动农产品生产、消费和出口,对接已控制住疫情的地区和区域,支持和弥补其他地方特别是南部省市的缺口;继续有效发挥两个工作组的作用,指导南北农产品生产,对接供给和消费。

义安省的许多农产品尚未形成从生产、收获、加工到消费的高价值链。图片来源:档案馆

同时,指导和加强对三大产品轴(国家重点产品、地方特色产品、OCOP产品)农业结构调整的监督,确保进展和效率;建立和部署农业循环经济模式和数字经济;建立种植区代码、畜牧业和水产养殖设施识别代码;追溯产品来源、食品安全;通过贸易促进渠道、服务,特别是电子商务,加强农产品的宣传和消费;指导、组织同步、大力和有效实施畜牧业、农作物和水产品疾病防控措施。

主持并配合外交部、工贸部推动对华开放官方农产品出口市场(榴莲、红薯、百香果、番荔枝、柚子、燕窝、水产品);紧急与中方有关机构协商达成协议,降低中国市场动植物检疫税率;主持并配合工贸部、财政部及有关机构评估影响,宣传指导地方、行业协会、企业落实和遵守2022年1月1日起生效的第248号令和第249号令中关于中国市场进口农产品质量管理的规程和规定。

主持并配合财政部向政府和总理提交扶持品种(植物、牲畜、水产品)的政策,帮助农民在按照第16/CT-TTg号指示实施社会隔离的地方恢复生产;配合相关部委研究并提出适当措施,以采用在线评估代替直接评估;或将已过期的许可证、证书和指定决定延长最多6个月。

指导疫情已得到控制的地方恢复传统市场和批发市场开放

工贸部指导已控制疫情的地方恢复开放传统市场和批发市场,及时向群众供应商品;同时配合卫生部出台规定,做好防疫工作;密切配合农业与农村发展部评估影响,指导地方、行业协会、企业落实并符合中方第248号令和第249号令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生效。

积极与中国有关部门和地方探讨开放更多农产品出口特别是果蔬出口口岸和通关通道;鼓励通过国际口岸和主要口岸进行正式出口;密切配合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外交部就质量管理进行谈判,开放农产品出口市场;主动提供市场信息,促进贸易,加强地方农产品消费对接;支持商家通过电子商务渠道促进农产品消费。

交通运输部指导有关部门确保全国交通运输体系畅通,为农产品、农业生产、消费投入品运输和农产品出口创造最有利条件。

检查指导地方统一流通工作;审查并要求废除与政府和总理关于货物流通规定相抵触的地方文件;绝不允许出现拥堵;地方不得发放分许可证。

牵头配合工贸部尽快解决空箱短缺问题,研究降低进出口运费的措施;牵头建设信息化系统,支持口岸地区及通往口岸道路的车辆通行管理,避免交通拥堵。

支持生产经营单位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卫生部协调各部门、地方指导专门机构根据农业领域各类生产特点,对生产经营单位疫情防控工作进行检查、督促、指导和支持。

指导、督促地方严格掌握两种新冠病毒检测方法(快速检测和PCR)结果及有效期;对各省市已完成两剂疫苗接种人员给予具体指导,确保有劳动力维持农产品生产、流通和消费。

计划投资部继续改善农业领域的投资环境,特别是鼓励企业向农业和农村地区投资;审查和安排投资资金,用于升级基础设施、边境口岸仓库和地方农产品加工基础设施。

财政部指示各口岸海关机关加快办理手续,特别是北部边境公路口岸的货物通关,在主要收获季节优先办理农产品通关手续、海关查验和监管;增加工作时间,推行电子通关,为正式输华农产品通关提供便利。

配合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向政府和总理提交支持种子(植物、牲畜、水产品)的政策,帮助农民根据第16/CT-TTg号指示在实施社会隔离的地方恢复生产。

推动解决农业领域客户融资困难问题

越南国家银行指示信贷机构继续集中资金,满足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和出口的资金需求;快速有效地落实农业农村信贷政策和计划;继续推动解决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农业农村客户借贷困难的措施,包括调整债务偿还条件、维持债务类别、减免、降低贷款利率等;鼓励信贷机构专门开发农业信贷产品和服务;简化贷款手续,为获得信贷资金创造便利条件。同时,加强对信贷机构执行情况的检查和监督,确保国家政策及时惠及群众和企业。

劳动荣军与社会部指导、督促、检查地方落实农业生产企业职工社会保障政策,确保恢复生产后地方劳动力的供给。定期检查、督促并进行相应调整。

外交部指导越南驻外代表机构向各部门、行业、地方、协会和企业加强更新关于越南农产品生产、市场、东道国进口需求、促进合作的机会和贸易壁垒风险等信息;支持各部门、行业、地方和企业的农业出口促进活动。

继续全面推进疫苗外交,服务国内疫情防控和恢复生产经营,为农业发展、农产品流通、消费和出口营造安全良好的生产环境贡献力量。

农产品生产、流通、消费畅通

各省、直辖市人民委员会及时、有效落实政府2021年9月9日第105/NQ-CP号决议关于在新冠肺炎疫情背景下为企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提供援助,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做好基层疫情防控工作。

成立工作组,为生产经营单位、货运单位提供疫情防控专业咨询,对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提出解决方案;积极组织制定农产品生产、消费和出口计划,避免农业产业链中断,确保民生稳定,促进经济增长。

避免生产、商品流通、农产品消费和跨省区人员流动拥堵,确保疫情防控安全,特别是要按规定落实好5K和疫情防控措施;出台政策支持车主、驾驶员降低交通运输、农产品消费和农资流通成本。

优先做好农产品采摘、加工、流通、出口等环节人员的疫苗接种工作;组织指导企业、生产者有效落实疫病防控和控制措施;制定并提供绿化带内、绿化带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导意见,促进农业生产恢复。

义安省农民协会迅速采取行动,为民众采购了大量农产品。图片来源:QA

指导各级地方政府同步、坚决、有效落实防控牲畜、农作物和水产品疫情的措施;防范和严厉打击非法从外国运入越南的动物和动物产品案件。

口岸地区积极帮助企业解决口岸仓库、农产品保鲜、运输服务和贸易物流等方面的困难;加强对口岸地区的严格管控,预防和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确保农产品出口在任何情况下都能通关;指导各级地方政府不颁发与政府、总理、各部委关于货物流通的规定相抵触的指导性文件。

行业协会和企业发扬自力更生精神,主动掌握信息和市场需求,制定有效的生产经营计划,提高产品竞争力,融入国际经济。

特色义安报纸

最新的

政府发布新指令促进农产品生产、流通和出口
供电内容管理系统- 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