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允许延长 Uber 和 Grab 试点运营
延长Uber和Grab试点计划,直至规范汽车运输业务业务和条件的新法令颁布并生效。
越南政府副总理郑廷勇刚刚作出指示,要求试点应用科技手段支持合同制客运接驳。
据此,副总理同意将根据总理2015年10月19日第1850/TTg-KTN号文件指示,将应用科学技术支持合同项下客运活动管理和衔接的试点期限延长至《汽车运输经营活动和经营条件管理条例》(取代第86/2014/ND-CP号条例)颁布实施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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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ber和Grab面临着来自传统出租车公司的激烈竞争。 |
副总理责成交通运输部认真研究并听取公安、司法、工贸、财政、科技、信息传媒、河内市人民委员会等部委的意见,全面评估试点期间的优势和局限性,作为补充管理试点活动的规章制度的基础,确保严格、透明、良性竞争,按照政府总理2015年10月19日签发的第1850/TTg-KTN号文件指示,创造各类运输企业之间的平等。
同时,根据政府总理2018年1月26日第1012/VPCP-CN号文件的指示,审查并完善关于规范汽车运输业务和经营条件的法令草案,并于3月31日前提交政府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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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越南有两种应用科技支持连接的客运交通工具正在运营:Grab 和 Uber。 |
此前,根据交通运输部2016年第24号决定,允许在合同制客运接驳支持领域开展科技应用试点,为期2年,自2016年1月开始,至2018年1月结束。
目前,越南有两种利用科技手段支持交通连接的客运交通方式:Grab 和 Uber。与传统出租车相比,这两种交通方式收费合理,深受用户和顾客的喜爱。
然而,大多数传统出租车运输企业都强烈反对经营上述两种类型,因为他们认为这是一种违反多项规定的运输方式,会造成市场贬值,严重影响公司的经营和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