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同意废除户口簿和身份证。
这是政府关于简化行政程序的第112/NQ-CP号决议的内容,该决议刚刚由政府总理阮春福签署并发布。
插图照片。
具体而言,与人口管理有关的公民证件属于公安部的国家管理范围。
据此,政府批准了公安部关于在人口管理中取消户口簿和身份证制度、统一实行个人身份识别码管理的方案。
相应地,在常住户口登记手续方面,将取消“户口簿”管理常住户口的方式,改为通过国家人口数据库更新信息的方式。
同时,户口迁移证件、亲属关系证明、子女落户证明等也将被取消。
同样,暂住管理也不再需要“暂住簿”,而是通过在国家人口数据库上更新个人信息来代替。
伴随“户口簿”的废除,户口簿的拆分、户口簿的发放和变更、暂住证的发放和变更、暂住证的延长……等手续也一并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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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政府批准的废除户籍登记方案 |
同样,根据政府批准的计划,目前在省和区警察局进行的签发、更换和补发身份证(9 位数字)的程序也将被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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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政府批准的废除身份证计划。 |
特别是随着“户口簿”和“身份证”的取消,办理出入境、车辆登记、有条件经营项目登记等手续,也不再需要出示户口簿和身份证。
甚至在一些个人历史申报中,人们将不再需要提供出生日期、性别、永久居住地等信息。
根据第137/2015/ND-CP号法令关于对《公民身份识别法》若干条款进行详细指导的规定,个人身份识别号码是由12位数字组成的自然数列,其中6位数字为世纪代码、性别代码、公民出生年份代码、公民登记出生的省、直辖市或国家代码,另6位数字为随机数。
政府第112/NQ-CP号决议自2017年10月30日起签署并公布之日起生效。
为落实本计划,由公安部负责牵头并协调有关部委,根据国家人口数据库运行时间,负责修改、补充、更换或废止行政程序及法律文件中的公民文书,由国家人口数据库公布或报请主管部门公布。
参见政府第112/NQ-CP号决议全文简化行政程序
据TTO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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