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将提议修改《土地法》,“只增加成熟和明确的内容”
总理要求,修改土地法时,不能追求完美,不能操之过急,只有那些明确、成熟、实践证明正确、得到共识的内容,才能加入并合法化。
7月10日上午,总理主持召开会议,对第18号决议实施三年情况和2024年土地法实施一年情况进行评估,并提出对决议若干内容进行调整和补充的建议,继续完善土地法。
第18号决议被视为一份重要文件,是全面修改2024年《土地法》的基础。
会议评估认为,经过决议实施3年、新法实施1年,土地政策体系建设取得积极进展,解决了不少长期存在的问题,推进了行政改革和数字化转型。

但许多现实问题尚未彻底解决:土地公有制意识还不强;土地规划没有跟上地方两级政府模式;土地价格还没有充分体现国家的调控作用;土地收回、补偿、安置、土地划拨、土地租赁等政策存在诸多弊端。
特别是有意见认为,有必要对第18号决议中的一些内容进行调整,为土地法向更灵活、有效、实质性的方向修改奠定更明确的法律基础。
别不耐烦。
会议结束时,政府总理范明政基本同意各部委、行业和地方代表所作的贡献。总理高度评价各部委、行业和地方代表所展现的责任感和务实精神,并提出了具体、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总理强调,土地问题复杂敏感,涉及多方主体和利益,政策调整过程中需要谨慎、坚持。
“不要追求完美,不要操之过急;只有明确、成熟、实践证明正确、得到共识的事情才应该得到补充和合法化,以确保灵活性和有效性,”总理说。
本着这一精神,政府首脑要求主持机关及时汇总评估内容,提交政治局。他特别强调,第18号决议是今后一个时期继续完善土地法律体系的重要政治基础。

面对新形势下国家快速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政府总理根据地方两级政府模式,要求对第18号决议中的若干观点和任务提出调整、补充建议。
总理强调,土地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资源。解决土地问题需要注重规划、土地配置、租赁、土地用途转换、土地收回和安置补偿;同时,完善财政机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土地估价,确保公平,促进土地有效利用。
总理责成农业与环境部与政府办公厅协调完成该档案,确保质量和进度,然后提交给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