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将提议修改土地法,“只增加成熟明确的部分”。
总理在修订土地法时要求,不要追求完美主义,也不要操之过急。只有那些清晰明确、成熟稳重、经实践验证正确且获得共识的内容,才能予以增订和立法。
7月10日上午,总理主持召开会议,旨在评估第18号决议实施3年和2024年土地法实施1年的情况,并就决议中的若干内容提出调整和补充建议,以继续完善土地法。
第 18 号决议被认为是一份重要文件,是全面修订 2024 年土地法的基础。
根据会议评估,经过3年决议实施和1年新法实施,土地政策体系取得了进步,许多长期存在的问题得到了解决,行政改革和数字化转型得到了推进。

然而,许多实际问题尚未得到彻底解决:人们对土地公有制的认识仍然有限;土地规划没有跟上两级地方政府模式;土地价格还没有充分反映国家的监管作用;土地收回、补偿、安置、土地分配、土地租赁等政策出现了许多不足。
特别是,有观点认为有必要对第 18 号决议中的一些要点进行调整,以便为以更灵活、有效和实质性的方向修改土地法创造更清晰的法律基础。
不要着急。
会议结束时,范明征总理基本同意各部委、部门和地方代表的发言。总理高度赞赏他们的责任感、务实精神以及提出的具体可行的解决方案。

总理强调,土地问题是一个复杂而敏感的问题,涉及诸多方面和利益,因此在政策调整过程中需要谨慎和坚持。
总理表示:“不要追求完美,不要操之过急;只有那些清晰、成熟、经实践证明正确且获得共识的事项,才应该予以补充和合法化,以确保灵活性和有效性。”
本着这种精神,政府首脑要求主持机构尽快汇总评估内容,提交政治局。他特别强调,第18号决议是今后继续完善陆地法律制度的重要政治基础。

面对新形势下国家快速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根据两级地方政府模式,总理要求就第 18 号决议中的若干观点和任务提出调整和补充建议。
总理强调,土地是社会经济发展的战略资源。解决方案需要着重于规划、土地分配、租赁、土地用途转换、土地收回和安置补偿;同时,完善金融机制,使土地估价回归实际情况,确保公平,促进土地有效利用。
总理责成农业和环境部与政府办公室协调完成该档案,确保质量和进度,然后再提交给主管当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