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克政府通过公共场所禁烟法案
捷克政府6月4日批准了一项法案,全面禁止在餐馆、音乐会和舞会上吸烟。
捷克卫生部长斯瓦托普卢克·涅梅切克表示,新法案经议会通过后,将于2016年1月起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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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照片(来源:法新社/越通社) |
根据该法案,自动售货机也禁止销售烟草和酒精饮料。
网上烟草和酒精销售也受到限制,电子烟和蒸汽烟也受到类似限制。电影院、体育场馆、学校、公共交通工具、火车站和公交车站均禁止吸烟。
新法案还要求酒吧和酒馆在其酒水单中提供至少一种比啤酒便宜的非酒精饮料。
对违法者的处罚也更加严厉,例如,如果当局在酒吧发现醉酒的孩子,酒吧必须立即关闭两天。
捷克共和国是过去对吸烟“宽容”的欧洲国家之一,吸烟习惯已成为该国第六大死亡原因。
自2006年起,捷克共和国的学校、电影院、剧院、体育馆、公务员办公室和公共交通工具内均禁止吸烟,同时要求餐馆明确标明非吸烟区或指定吸烟区。
益普索在捷克共和国进行的一项民意调查显示,大多数人支持在公共场所禁烟。
据越南+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