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成立了指导委员会来实施社会经济复苏和发展计划。
越南政府总理范明政刚刚签署了 2021 年 7 月 3 日第 790/QD-TTg 号决定,成立社会经济恢复与发展计划实施指导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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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总理黎明开担任社会经济恢复与发展计划实施指导委员会主席。
该决定明确指出:成立社会经济恢复发展计划实施指导委员会(指导委员会),为跨部门协调组织,其职责是协助总理研究、指导和协调解决在实施政府2022年1月30日关于社会经济恢复发展计划的第11/NQ-CP号决议和国会关于支持该计划的财政货币政策的第43/2022/QH15号决议(第11/NQ-CP号决议)过程中涉及的重要跨部门任务。
指导委员会负责研究并向总理提出解决与第11/NQ-CP号决议规定的社会经济恢复与发展计划实施过程中涉及的跨部门重大问题的方向和方案。
协助总理指导、协调和协调各部委、部级机构、政府机构和地方解决与实施第11/NQ-CP号决议规定的社会经济恢复与发展计划有关的重大跨部门问题。
协助总理督促各部委、部级机关、政府机构和地方落实第11/NQ-CP号决议规定的与社会经济恢复与发展计划实施有关的跨部门重要问题。
越南政府副总理黎明开担任指导委员会主席
关于指导委员会成员,《决定》明确:指导委员会主任为副总理黎明开,副主任包括:计划投资部长阮志勇(委员会常务副主任);财政部副部长武清雄;越南国家银行副行长范青河。
指导委员会成员包括:公安部副部长梁心光上将,国防部副部长武海山上将,政府办公厅副主任梅氏秋文,卫生部副部长陈文顺,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副部长阮黄协,信息传媒部副部长范英俊,劳动、荣军与社会部副部长阮文会,工贸部副部长阮生一晋,建设部副部长阮文生,教育培训部副部长范玉尚,科技部副部长黎春定,文化体育旅游部副部长段文越,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副部长陈贵建,政府副监察长陈玉廉,国会财政预算委员会常委黎黄英。交通运输部计划投资司司长阮登辉、越南社会政策银行总经理杨桂胜。
指导委员会主任负责制定运作细则,并明确指导委员会成员的具体职责。
有成员参加指导委员会的机构利用其现有机构(指派其管理的机构和单位作为联络点),协助指导委员会成员履行指导委员会主任授予的任务和权力。
计划投资部是指导委员会的常设机构,负责确保指导委员会的运作条件,在指导委员会主席的领导下利用其机构履行指导委员会的任务。
指导委员会负责每月、每季度、每半年、每年或根据总理的要求临时向总理报告指导委员会的运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