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同意了修改和补充 11 部军事和国防法律中若干条款的法律草案。
政府于 2025 年 5 月 26 日发布了第 151/NQ-CP 号决议,统一了国防部提交的修改和补充 11 项法律若干条款的法律草案的内容。

具体而言,政府已同意国防部提交的关于修订和补充《国防法》、《越南人民军军官法》、《国防职业军人、工人和公务员法》、《兵役法》、《越南边防军法》、《人民防空法》、《动员预备役部队法》、《民防法》、《国防工程和军事区管理与保护法》、《民兵和自卫队法》以及《国防和安全教育法》若干条款的法律草案的内容。
政府指派国防部长负责接收政府成员的意见,完成关于修改和补充《国防法》、《越南人民军军官法》、《职业军人、工人及国防官员法》、《兵役法》、《越南边防军法》、《人民防空法》、《动员预备役部队法》、《民防法》、《国防工程及军区管理和保护法》、《民兵和自卫队法》、《国防和安全教育法》若干条款的法律草案的卷宗;并经总理授权,代表政府签署政府提交的文件及相关文件,按规定提交国会。
同时,国防部长应当与国民议会各机构密切协调;在审查过程中主动汇报和解释,按照《法律文件公布法》的规定,接受国民议会常务委员会和国民议会对法律草案的意见,并对报告的内容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