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同意修改和补充11部军事国防法律若干条款的法律草案。
政府于2025年5月26日颁发第151/NQ-CP号决议,统一国防部提交的修改和补充11部法律若干条款的法律草案内容。

具体而言,政府已同意国防部提交的《国防法》、《越南人民军军官法》、《国防职业军人、工人和公务员法》、《兵役法》、《越南边防法》、《人民防空法》、《预备役动员法》、《民防法》、《国防工程和军事区管理和保护法》、《民兵自卫队法》、《国防安全教育法》若干条款的修改和补充法律草案内容。
政府责成国防部部长负责听取政府成员的意见,完成修改和补充《国防法》、《越南人民军军官法》、《职业军人、工人和国防公务员法》、《兵役法》、《越南边防法》、《人民防空法》、《预备役动员法》、《民防法》、《国防工程和军事区管理和保护法》、《民兵自卫队法》、《国防安全教育法》若干条款的法律草案的起草工作;受政府总理授权代表政府签署政府呈交国会的议案及相关文件。
同时,国防部长要密切配合国会各机关的工作;在审议过程中主动汇报、解释,根据法律文件公布法的规定听取国会常务委员会和国会对法律草案的意见,并对汇报内容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