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市政府确认人民的土地权利
(Baonghean.vn)——“这是人民的土地,不是国防用地。人民依法行使土地权利。”荣市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黎诗建在与义莲乡人民对话时强调。
荣市人民委员会在宜莲乡9、10、17三个村的文化馆组织了此次座谈会。出席座谈会的还有荣市机场、荣市机场大队、相关部门代表及众多群众。荣市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黎思战主持了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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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莲乡9、10、17三个村的村民参加了对话。图片:Nhat Lan |
澄清许多内容
由于宜莲乡详细规划草案中“删除地名”,2017年7月,该乡9、10、17三个村的群众向主管部门请愿,要求澄清事实,即2015年交通运输部以第347/QD-BGTVT号决定批准了荣市机场规划的调整,其中指出这三个村的土地为军事用地,将其纳入规划影响了群众的合法土地权益。
对话开始前,黎思战代表荣市人民委员会希望三个村的村民能够表达自己的意见,因为到目前为止,市政府尚未对请愿书做出回应。之所以迟迟未回应,是因为请愿书内容复杂,有些请愿书涉及多个层级和部门;此外,一些区域外的相关机构也未能妥善协调解决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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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市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黎思建先生确认了宜连乡9、10、17村村民对现有土地的使用权。图片:Nhat Lan |
黎时战介绍说,10月2日上午,荣市人民委员会与相关部门举行工作会议,就民请愿的诸多重要问题进行澄清。其中明确,国家授予荣市机场土地使用权的土地面积为5公顷;授予荣市机场营土地使用权的土地面积为128公顷。
1997年,荣市机场营获得土地利用规划主管部门批准。
但这是土地使用需求规划,尚未由国家行政机关(此处为省人民委员会)依法拨付土地。因此,需要理解这只是军事用途需求规划,只是本单位履行报请主管机关研究审议手续的前提。
黎思建介绍,市政府对这三个村村民的请愿理由进行了调查。首先,村民们正在使用的238多公顷土地是祖辈留下的,但交通部第347号决定指出,这些土地是军事用地;其次,宜莲乡详细规划草案中没有这三个村的名称。
关于宜莲乡详细规划,黎思建先生肯定,目前还只是草案,正在征求公众意见。正是由于咨询单位进行了这一过程,人们才了解到“地名”的消失。
咨询单位收到此信息后,立即纠正了错误,并将这三个村庄的名称退还给了该项目。截至目前,该项目尚未获得市委常委会的批准,也未经过市人民委员会的审核批准,也未提交主管部门审批。
关于三个村村民祖辈留下的土地,这些土地长期以来一直被用作住房、耕作和花园……宜禄县和相关部门已经颁发了土地使用权证。因此,可以肯定这些土地是村民的土地,而不是国防用地。
人民的土地权利依法行使。例如,分割地块、赠与、买卖、转让……人民有权正常行使这些权利。荣市人民委员会严禁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及相关部门在未作出收回土地决定的情况下限制人民的土地权利。
对于《调整荣市机场群规划决定》中有关土地信息中将3个村庄的土地列为“军事用地”的说法,荣市人民委员会也认定这是“误导性”信息,因此将在对话后向省人民委员会提出书面建议,要求交通运输部作出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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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30日,宜连乡干部及9、10、17村村民参与立界碑活动。图片来源:金池村 |
Chien先生还告知,关于3个村庄与荣市机场的土地边界,截至目前,宜连乡人民委员会已向市人民委员会报告,该边界已基本完成,只有起点和终点尚未完成,需要进一步明确。
关于荣市机场在宜莲乡管理土地上建设围栏,占地面积6.3公顷的问题,宜莲乡人民委员会也向市人民委员会详细汇报,要求市政府指导处理。
义连乡人民委员会的意见是,荣市机场如需使用土地,应依法履行相关手续,并报省人民委员会批准。关于此内容,荣市机场方面认为仍有一些问题需要明确,荣市人民委员会将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对此内容进行审议。
同时,荣市人民委员会副主席强调,市政府将重视对这三个村庄的基础设施进行投资,以确保这里居民的权利与宜连乡其他居民区的居民的权利平等。
土地利用规划的经验教训
在2017年10月2日下午的对话会上,三个村的大多数群众对荣市人民委员会副主席交换的信息感到非常满意。但仍存在一些担忧和建议。即,宜连村村民已在当地居住10年。虽然基础设施建设已得到较大投入,但土地使用权证仍然显示由宜禄县人民委员会签发。因此,建议荣市人民委员会指示相关部门和宜连乡进行协调,加快为村民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的发放和交换程序。
此外,交通运输部于2015年调整荣市机场群规划时,不仅规划区内的民众,就连相关部门、分支机构、荣市人民委员会和宜连公社也未能掌握信息。这意味着交通运输部在实施土地利用规划时并未完全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因此,是否建议对该规划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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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莲乡9、10、17三个村的村民代表黎玉南先生提出了一些村民仍然关心的问题,并要求荣市人民委员会予以澄清。图片:Nhat Lan |
关于荣市机场扩建计划,我方肯定这是一项对荣市和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重大项目。实施该计划的政策也源自2015年1月14日政府总理关于批准荣市总体规划调整的第52/QD-TTg号决定。
然而,由于交通运输部下属机构的项目实施过程并未完全按照法律规定执行,此外,人们对所管理和使用的土地来源信息不准确,导致民众不满和上访。
因此,三个村村民代表提出的担忧并非空穴来风。这的确是土地规划执行过程中的宝贵经验,需要认真思考和解答。唯有如此,才能切实保障《土地法》及相关法律赋予村民的权利,凝聚村民共识,最终实现全市乃至全省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一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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