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策将于2017年1月生效
除了2017年1月1日起生效的10部法律和多项有关收费的通知、法令外,还有多项重要的新政策也将在这一天生效。
车辆不在车主名下罚款
自2017年1月1日起,若未更改车辆名称,则根据第46号法令第30条的规定,交警将对个人处以10万至20万越南盾的罚款,对拥有未完成登记手续的摩托车、踏板车及类似车辆的组织处以20万至40万越南盾的罚款。然而,对于非车主名下的车辆,只有在发现交通违规行为或通过记录管理时才会处以罚款。
本规定适用于摩托车、踏板车及类似车辆等资产的赠与、分配、转让或继承的情况。
(政府第 46/2016/ND-CP 号法令第 30 条第 1 款,关于对公路和铁路交通领域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提高区域最低工资标准
自2017年1月1日起,各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在现行水平基础上增加18万至25万越南盾/月。
具体而言,适用于在I区经营的企业工作的员工的地区最低工资为375万越南盾/月;II区为332万越南盾/月;III区为290万越南盾/月;IV区为258万越南盾/月(根据旧规定,I区为350万越南盾,II区为310万越南盾,III区为270万越南盾,IV区为240万越南盾)。
(第153/2016/ND-CP号法令规定了劳动合同员工的地区最低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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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7年1月1日起,各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在现行水平基础上增加18万至25万越南盾/月。 |
延长电子发票试点期限
自2017年1月1日起,在胡志明市和河内市的部分企业试行带税务机关认证码的电子发票,将持续到开具替代文件为止,而不必按照之前的规定从2016年12月31日起停止。
(财政部2016年12月14日第2660/QD-BTC决定,关于延长财政部部长2015年6月23日第1209/QD-BTC决定实施期限,关于试行使用税务机关认证码电子发票)。
扩建卡拉OK厅需付费
自2017年1月1日起,持有执照的卡拉OK场所若想申请增加房间,则必须在直辖市、省辖市和城镇缴纳每间房间200万越南盾的费用,在其他地区则为每间房间100万越南盾。
卡拉OK营业执照评估费用将根据房间数量和面积确定。例如,在中央直辖市和省辖市,拥有1至5间房间的卡拉OK营业执照评估费用为600万越南盾/张,拥有6间及以上房间的卡拉OK营业执照评估费用为1200万越南盾/张(其他地区相应费用分别为300万越南盾和600万越南盾)。
(财政部关于颁发卡拉OK和迪斯科舞厅营业执照评估费用的第212/2016/TT-BTC号通函)。
工贸部管理牛奶价格
自2017年1月1日起,6岁以下儿童乳品价格接收机构、登记主体按照工贸部有关规定执行;基本药物目录内人员疾病防治药品价格接收机构、登记主体仍按照卫生部有关规定执行。
对于无权制定价格的分支机构和代理商,可以不申报价格,但仍须向县级人民委员会通报价格。
(财政部第233/2016/TT-BTC号通知,关于修改和补充第56/2014/TT-BTC号通知中的若干条款,指导实施政府第177/2013/ND-CP号法令,关于细化和指导实施《价格法》若干条款)。
添加更多付费科目
自2017年起,年满16周岁及以上的公民申请换领新公民身份证;年满25周岁、40周岁或60周岁时更换公民身份证;或由9位或12位身份证转换为公民身份证,均需缴纳3万越南盾/张卡的费用,而不是像以前那样免缴。
(财政部第256/2016/TT-BTC号关于公民身份证收费标准、费用征收、缴纳及管理规定的通知,自2017年1月1日起生效)。
据越南网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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