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调查处理原副局长猥亵女童的举报
胡志明市人民检察院发言人表示,自4月3日上午起,胡志明市第四郡警察局和第四郡人民检察院已收到该犯罪报告,并正在按照规定紧急开展核实程序。
针对岘港市人民检察院原副院长阮友灵电梯猥亵女孩案,4月4日下午,胡志明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主任兼发言人裴青松表示:“从昨天上午开始,第四郡警察局和第四郡人民检察院就接到了报案,正在按照规定紧急开展核实工作。胡志明市人民检察院将督促和监督,严格办案,做到罪刑相适应,不冤假错案,不让罪犯逍遥法外……”。
事件曝光后,引发社会公愤,最高人民检察院也指示胡志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配合相关机构采取有效措施,保障该儿童的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此事件的看法是,无论当事人是现任还是退休官员,相关机构都必须及时核实,密切配合,严格处理。摄像头拍摄的图像显示,阮友灵先生正在猥亵一名小女孩。此前,4月2日下午,一段近1分钟的视频在Facebook上流传。视频显示,一名小女孩和一名男子一起进入电梯。进入电梯时,两人分别站在不同的角落。
但电梯门刚关上,男子就立即上前抱住女孩并亲吻,不仅如此,还猥亵女孩的敏感部位。
面对男子的行为,女孩快步走到电梯门前,然而这名男子却故意将女孩拉向自己,电梯门刚一打开,女孩就迅速跑了出去。
经确认,在胡志明市电梯内猥亵女孩的嫌疑人为岘港市人民检察院原副院长阮友灵先生(61岁,居住在岘港市海州区)。
林先生向记者证实,他在电梯里没有喝酒,只是抚摸了女孩,并拒绝透露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