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许有条件的人行道停车
道路宽度应足够,设有4条机动车道、2条非机动车道,停车后的人行道宽度应为1.5米。
插图照片
政府刚刚颁布了一项法令,补充了有关道路交通基础设施管理和保护的一系列规定。值得注意的是,允许临时使用部分道路和人行道(称为人行道)进行停车,并收取停车费。
因此,车辆停车场地不得位于穿过市区的国道上;其余道路为机动车道,宽度足够单向行驶2条机动车道和1条非机动车道;其余人行道宽度不得小于1.5米。
此外,政府在该法令中还增加了一些关于临时使用部分人行道用于非交通用途时间的规定。具体而言,临时使用人行道举办婚礼、葬礼以及家庭红白喜事停车场,必须通知所在地公社人民委员会,且不得超过48小时,特殊情况下举办葬礼,不得超过72小时。
该法令还规定,传播党的路线、政策和法律的时间不得超过30天,除非获得交通部(针对国家公路)或省人民委员会(针对地方公路)的批准......
本法令自2013年10月20日起施行。对于已获准临时使用人行道但截至10月20日仍不符合条件的,人行道可继续使用,最长期限为30天,之后必须将人行道恢复原状。
据 vov.vn-LT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