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贷和强迫债务人开收据
(Baonghean.vn)——当Tan无力偿还贷款时,他强迫H女士写两份贷款文件,内容是收Tan的钱,送人出国工作。有了这份文件,H女士就成了Tan钱的持有人,这是高利贷者的新伎俩。
2020年8月12日,荣市警方逮捕了居住在荣市黎利坊5号楼的阮黎晋(Nguyen Le Tan,1971年出生),以调查其在民事交易中以高利率放贷的行为。警方在搜查其住所时,缴获了大量贷款文件、4本红皮书和4600万越南盾。
此前,荣市警察局于2020年8月10日接到荣市义富乡居民PTTH女士的举报,举报称,居住在荣市黎利坊5号小区的阮黎新以高利贷款,导致H女士无力偿还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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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黎晋(Nguyen Le Tan)的住所被查获了大量贷款文件。照片:王灵(Vuong Linh)。 |
接到举报后,荣市警方指示刑警队直接核实情况,并成立专案组严厉打击和查明嫌疑人的违法行为。
侦查中,公安侦查机关查明,阮黎新以年利率109%至120%向H女士放贷,非法获利8.8亿余越南盾。
具体而言,2017年3月至2017年6月,H女士向谭某多次借款共计5.4亿越南盾,利率为10%/月。至2018年11月,H女士已向谭某支付利息9.89亿越南盾,仅偿还本金1亿越南盾。
由于H女士还欠陈某4.4亿越南盾,无力偿还,陈某便强迫H女士写两份贷款证明,内容是收陈某的钱,送人出国打工。这样一来,H女士就成了陈某钱的持有人,这是高利贷者的新伎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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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黎丹(Nguyen Le Tan)在警察局。摄影:Duc Vu。 |
由于H女士无力偿还债务,Tan多次打电话侮辱她的名誉,派人到H女士家索要钱财,尤其是Tan利用上述贷款文件到荣市警察局指控H女士诈骗并侵吞了4.4亿越南盾。
除H女士外,阮乐新还向居住在河静省的另一位人士借贷1亿越南盾,利息为5000越南盾/100万越南盾/1天,两年需偿还的利息共计3.6亿越南盾,主体非法获利3.4亿越南盾。
短短时间内,荣市警方已连续破获6起民事交易中高利贷案件,逮捕6名嫌疑人,查明非法获利金额达数十亿越南盾。
目前,荣市警方已对阮黎晋实施刑事拘留,以继续调查并扩大案件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