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滥用新闻论坛
(Baonghean)-言论自由和新闻出版自由是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现行新闻法第二条明确规定:“国家为公民行使新闻出版自由和新闻言论自由的权利创造有利条件,为新闻事业正确发挥作用创造条件。”
因此,越南新闻自由受法律承认并受国家保护。然而,在各个层面也存在滥用新闻自由的情况。敌对势力利用新闻自由歪曲事实,诽谤党,诋毁政权,煽动人民内部分裂。敌对势力利用新闻自由的伎俩已被舆论揭露,反政权分子已被揭露并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然而,还存在一种滥用新闻自由的现象,即利用新闻论坛来达到个人目的。
新闻界是反腐败斗争的先锋,许多重大腐败案件通过新闻界曝光,迫使执法部门介入。然而,在反腐败斗争中,新闻界被利用的情况也屡见不鲜。一些公民利用申诉和检举的权利,写信要求获得不合法的个人利益。当他们不满意时,他们就要求记者在报刊上刊登片面信息,以施加舆论压力。一些记者缺乏勇气,被金钱收买,打着反腐败的旗号,撰写歪曲事实的文章,为不良分子辩护。还有一些人出于不纯的动机撰写文章,抹黑这个人或那个人。
一种非常隐蔽的利用报刊平台的方式是撰写讨论社会问题的文章,但实际上传播的是个人观点。舆论很容易被误导,因为这些个人观点往往以“政治观点”的形式表达。报刊是党和国家的喉舌,是人民的平台。报刊的责任是将党的声音传递给人民,同时反映人民对党的思想和愿望。任何个人或团体都无权利用报刊平台实现其个人意图。新闻机构的支持者不是某个人或某个团体,而是广大的读者和合作者,他们代表着人民的思想、愿望和利益。
长期以来,我们高度重视打击新闻商业化,确保新闻机构按照其宗旨运作。在滥用新闻自由的问题上,我们只注重驳斥敌对势力的歪曲和诽谤言论,而没有警惕民间新闻论坛的滥用。这种滥用同样危险,因为它会导致一部分民众对媒体发布的不实信息产生混淆。
为了打击滥用新闻平台的现象,必须提高记者和公民的责任感。任何职位的记者都不应将新闻武器交给某些人,以达到其个人目的。公民享有新闻自由和言论自由的权利,但必须以公共利益为前提。他们不得将新闻平台用作谋取不合法、违法私利的工具。必须提高公众意识,正确使用新闻平台。
党和国家高度评价报刊在几十年来民族解放斗争中作出的巨大贡献以及在当前革新事业中发挥的重要作用。人民对报刊抱有极大的信任,并将始终与报刊一起参与建国卫国事业。绝不能利用新闻论坛来破坏人民对革命报刊的信任。
陈鸿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