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反洗钱
建设部刚刚公布了《关于房地产经营活动反洗钱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草案列举了不少涉及洗钱的房地产交易活动的可疑行为,例如:根据客户提供的信息无法确定客户身份,或者交易涉及身份不明的当事人;交易由举报机构知晓的、在大众媒体上发布的违法行为,或者被列入国家主管部门警告名单的客户进行;交易记录或房产记录有伪造迹象(例如:假印章、假签名、假身份证、假护照、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房产地址……)。
此外,房地产交易虽然获得授权,但没有法律依据,交易双方的地址信息不准确;同一客户在不同交易中申报的信息存在差异;客户对房产价格和交易费用不感兴趣;客户未经授权进行交易,但无法提供房产相关信息,也不愿提供额外的个人信息;交易双方约定的价格与市场价格不一致……这些也都被视为洗钱的迹象。
任何组织和个人如发现存在上述迹象的交易,应在发现房地产交易可疑迹象之日起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越南国家银行银行监察监督机构反洗钱部门和建设部住房和房地产市场管理司报告。如发现涉及犯罪活动的交易,应在发现之日起24小时内,向主管国家机关报告。
(据 Tien Phong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