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电影反盗版——法律虽有,但威慑力不足

November 18, 2017 15:56

电影《西贡夜市》秘密拍摄的事实,再次引发了越南市场多年的悬而未决的问题。

11月15日,吴青云与电影《西贡古堡》发行方代表前往巴地头顿省警察局,就该作品被传播一事进行交涉。吴青云对此感到不满,因为11月13日,一名年轻男子在电影院偷偷拍摄了该电影,并在几分钟后在Facebook上进行了直播,随后应制片人的要求,视频被删除。

这并非越南电影首次被非法发行。2013年,电影《堤岸市场之尘》的粗制滥造版本在被禁后在网上流传。2015年,阮光勇导演的电影《小人X》上映首日后就出现在一家在线电影网站上。同年,《大河大河》、《古色古香》和《宫拉巴诺伊宫映》也被拍摄并发布在电影网站上。

Facebook 的直播功能自今年起在越南广泛推出,让电影的传播变得更加便捷。影片画面可以立即发布到社交网络上,几分钟内就能吸引数千名粉丝。今年,演员 Kieu Minh Tuan 和艺术家 Hong Van 都对《Em chua 18》和《Xom tro 3D》被偷拍感到不满。

今年3月,70%场景设定在越南的卖座大片《金刚:骷髅岛》在越南上映几天后就吸引了众多观众。美国电影协会(MPAA)代表随后向越南信息通信部提交了一份请愿书,要求严厉打击盗版电影在越南的发行。

根据今年举行的版权会议,越南有30%至40%的电影是非法发行的。吴清文强调,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电影收入,扼杀了越南电影业的发展。此外,导演维克多·武表示:“观众观看画质低劣的盗版电影,无法感受到电影的真正品质。因此,我们的产品在他们眼中价值大幅贬低。”

Ngô Thanh Vân làm việc với công an.
Ngo Thanh Van 是一名警察。

根据上传视频者的Facebook账户,传播视频的动机多种多样:为了让更多人观看,记录有趣的瞬间,或者像偷拍《西贡古巴》的人一样,寻求网络虚拟名声。在与警方会面时,这名年轻人表示,他偷拍视频是为了在网上获得点赞和评论,但他并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错误的。

在一些电影网站上,许多人将偷拍行为辩解为“好玩”,放映给那些没钱去电影院的人,或者声称这不会造成太大的损害。发行商的粉丝专页以及一些名人曾多次公开反对这种行为,但似乎仍有一部分公众没有改变看法,没有意识到这种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是违法的。

当教育的有效性不明确时,问题是法律体系将采取什么措施来防止这种情况发生。一些出版商表示,过去几年,国内的处罚措施仅仅停留在警告和威慑的层面。

Thanh niên phát tán
传播《西贡小姐》的年轻人被警方传唤。

在越南,律师范清平表示,根据第131/2013号法令第27条,未经所有者许可复制音像制品,以及强制删除互联网和数字环境中的电子形式音像制品副本,或强制销毁侵权展品,将受到行政处罚,罚款金额为1500万至3500万越南盾。

除行政处罚外,复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的行为还可能根据2009年修订的《刑法典》第170a条(侵犯版权及相关权利罪)被起诉,并可能被处以5000万至5亿越南盾的罚款,或接受最高两年的非监禁改造。根据2015年《刑法典》第225条,如果侵犯版权的行为是有组织的,则最高可处以10亿越南盾的罚款。

《超人X》曾被泄露。

国外电影发行商遭受严厉处罚的案例屡见不鲜。据《华盛顿时报》报道,2016年,威廉·凯尔·莫拉蒂因将《荒野猎人》和《花生大电影》两部电影上传到网上,不得不向福克斯支付120万美元。2014年,一位名叫菲利普·丹克斯的英国青年因在影院拍摄《速度与激情6》被判入狱33个月。

谈及自己的影片,吴清文表示:“起初,我也打算对这种冲动行为置之不理。但考虑到当事人对此行为并不知情,我决定请求有关部门、警方和学校介入。对于已经发生和正在发生的侵犯版权行为,我将严惩不贷。” 目前,巴地头顿警方表示,他们将继续与相关部门合作,处理影片发行方违反《知识产权法》的行为。

总体而言,许多人希望电影《西贡古巴》的案件能够标志着打击侵犯版权的斗争出现新的变化,因为公众的意识会有所提高,同时,对偷拍电影者的惩罚形式也会更有威慑力。

据VNE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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