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统签署关于纪念越南战争伤残军人烈士纪念日75周年的赠礼决定
国家主席阮春福刚刚于6月29日签署了第754/QD-CTN号决定,关于纪念越南荣军烈士纪念日75周年(1947年7月27日至2022年7月27日)赠送礼物。
据此,奖赏金额分为两个等级:60万越南盾和30万越南盾。其中,60万越南盾的奖赏对象为享受月优待津贴的越南英雄母亲;在2021年7月28日前被授予越南英雄母亲称号但尚未完成享受月优待津贴手续的个人;享受战争伤残军人、乙类战争伤残军人、病残军人等政策且身体受伤率达到81%以上的人员,以及感染有毒化学品且身体受伤率达到81%以上的抗战战士,且享受月优待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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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向烈士亲属赠送了60万越南盾的慰问金。领取每月遗属抚恤金的两名烈士亲属或更多的人正在领取每月养老金。
向战争伤残人员、享受战争伤残人员、B类战争伤残人员等政策的人员、劳动能力降低80%或以下并领取月优待津贴的病残人员、享受劳动能力丧失制度的战争伤残人员、感染有毒化学品且身体受伤率在80%或以下并领取月优待津贴的抵抗战士、烈士亲属代表,赠送30万越南盾。殉道者崇拜者
本决定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政府总理、总统办公厅主任、劳动荣军社会部部长、财政部长及相关国家机关负责组织实施本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