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家主席陈大光与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举行会谈
今天下午,越南国家主席陈大光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与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举行会谈。
习近平强调,陈大光主席作为越南国家主席首次访华具有重要意义,为推动和深化越中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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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越两国元首会谈。图片来源:路透社 |
中国国家主席将访问越南
习近平强调,中国党、国家和人民高度重视发展对越友好合作关系,希望并愿同越南党、国家和人民共同努力,不断加强两国友好合作关系,推动越中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健康稳定发展。
他表示很高兴对越南进行国事访问并出席在岘港举行的2017年亚太经合组织峰会,并强调支持越南成功举办此次峰会。
陈大光主席强调,加强和推动越中友好合作关系持续健康、稳定、不断向好发展是客观需要,符合两国人民根本和长远利益,有利于地区和世界的和平、稳定与发展。
主席强调,越南党和国家一贯重视并真诚希望发展与中国党和国家的睦邻友好关系和全面合作关系。这是越南外交政策的战略选择和优先方向。
两位领导同意继续保持两党两国领导人之间的经常性高层交往与接触,为推动各领域合作提供战略引领和指导,及时讨论和解决出现的问题,维护越中关系的友好局面和健康稳定的发展势头。
两位领导一致同意推动和创造积极变化,提高经济等领域合作的质量和有效性,为发展越中友好关系奠定坚实基础;本着平等互利、尊重各自独立、主权和遵守各自法律的原则,积极商签《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总体规划》。
越南在东海问题上的一贯立场
陈大光主席建议中方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减少越南贸易逆差,特别是增加涉及越南农民切身利益的农产品进口;建议推动农业、环境、科技、应对气候变化等领域合作,支持越南培育适应湄公河三角洲地区干旱和海水入侵的水稻品种;尽早商签海上渔业突发事件热线协议延期协议;加强湄公河—澜沧江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合作;应对水安全、环境保护、核安全等挑战。
关于海上问题,越南国家主席强调,越南坚持在包括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内的国际法基础上,通过外交和法律程序,以和平方式解决东海争端的一贯立场;要求双方认真落实双方达成的共识、已签署的协议和承诺,特别是《关于指导解决海上问题基本原则的协议》。
管控好分歧,不采取使争议复杂化、扩大化的行动;妥善处理渔业问题和渔民活动;推动海上谈判机制早日取得实质性进展;加强海上非敏感领域合作;全面有效落实《东海各方行为宣言》(DOC),争取与东盟在2017年《东海行为准则》(COC)签署15周年之际达成一致。
会谈结束时,国家主席陈大光与中国国家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共同见证了五项合作文件的签署。
当晚,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和夫人彭丽媛在人民大会堂举行隆重招待会,欢迎国家主席陈大光和夫人彭丽媛率领越南高级代表团来华进行国事访问。
据VNN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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