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南省主席和副主席受到警告
广南省两名领导因工作中“严重违规和缺失”而受到纪律处分。
3月8日,政府总理阮春福签署决定,对广南省人民委员会主席丁文秋先生和常务副主席黄庆全先生(任期2016年至2021年)给予纪律警告处分。
这两名男子因此前曾根据中央检查委员会的决定受到党的纪律处分,因此受到了政府领导人的警告决定。
从左至右:广南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黄庆全先生、广南省人民委员会主席丁文秋先生。 |
中央检查委员会认为,省委副书记、省人民委员会书记、省人民委员会主席丁文秋对2011-2016年、2016-2021年任期省人民委员会党组和省委常务委员会的违规和缺陷负有部分责任;没有起到模范作用,因为他在规划未获批准的情况下签署了一份建议任命其子的文件;允许省人民委员会在没有考试的情况下招聘公务员,并任命其子担任不符合条件和标准的领导职务。
省委常委、省委副书记、省人民委员会常务副主席黄庆全先生对省委常委、省人民委员会党委的违规和缺点负有共同责任;签署了省人民委员会向内务部提交的关于干部工作的报告,并任命黎福怀宝先生为计划投资厅厅长,但其中有些内容不准确。
黄庆全先生担任朱莱经济开放区管委会书记、主任期间,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党、国家关于干部工作的规定,提出不经考试录用公务员、指导规划、建议轮换任用一批不合格人员,其中包括该省主要干部子女。
根据越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对党员违法行为给予纪律处分的规定,2018年1月底的中央检查委员会会议认为,丁文恕先生和黄庆全先生的违法行为和缺点严重,因此该机构决定对二人给予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