乂安省人民委员会主席提议处理邓友南神父的违法行为

May 7, 2017 09:52

(Baonghean.vn)- 针对 Dang Huu Nam 神父的非法行为,乂安省人民委员会主席要求荣市教区主教处理此事,不要安排 Dang Huu Nam 神父继续从事牧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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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i linh mục cực đoan Đặng Hữu Nam và Nguyễn Đình Thục đã bán đứng Chúa.
两名极端主义神父 Dang Huu Nam 和 Nguyen Dinh Thuc。

乂安省人民委员会主席阮春阳于 2017 年 5 月 5 日签署第 3048/UBND-NC 号公文,向荣市教区主教阮泰合神父、乂安省主教代表阮文荣神父和荣市教区顺义市行政长官阮文定神父通报了关于交换琼闾县安和乡富安市本堂神父邓有南神父的一些非法活动的情况。

文件内容确认:

值南方解放节(4月30日)、国际劳动节(5月1日)及省内重要政治活动之际,乂安省人民委员会于2017年4月26日签发了第2829/UBND-NC号批示,讨论了保障全省安全秩序工作的若干内容。截至目前,节日期间乂安省安全秩序基本稳定,未发生重大突发事件。这些成果的取得,离不开各界人士的贡献和配合,也离不开区内各界要员和教友的积极配合。我谨代表省人民委员会,向荣市教区的主教、乂安省主教代表司铎、顺义堂区主管司铎以及各位要员和教友表示诚挚的感谢。

然而:”乂安省人民委员会通过各厅、部门和群众反映了解到:2017年4月29日和4月30日,富安本堂主任司铎邓友南(琼吕县安化乡富安本堂主任司铎)在教堂宣讲歪曲历史意义的内容,否认南方解放、统一祖国战争的作用和成果,特别是1975年4月30日事件,诽谤政府、各厅、部门和有关地方为福尔摩莎事件故意包庇……;组织教友游行,扰乱安全秩序,给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

鉴于邓友南神父于2017年4月29日晚至30日下午在富安省本堂区讲道的内容含有反党、反国家的内容,违反了2004年《宗教信仰条例》第8条第2款的规定,引起本省广大人民,特别是退伍军人、青年志愿者、战争伤残军人、烈士亲属、有革命功勋人员和橙剂感染者的不满和愤怒……;违背了越南人民“饮水思源”的道德风尚,导致2017年4月30日和5月1日假期期间安全秩序混乱。

此前,邓友南神父曾多次进行不正确内容的宣讲,诽谤党、国家,省人民委员会曾于2016年10月7日发出第7553/UBND-NC号批示,揭露邓友南神父近期的错误行为,并要求主教公署予以纠正,不再安排邓友南神父继续在乂安省从事牧灵活动,但至今邓友南神父仍未改变态度,继续更加公开、更加肆无忌惮地进行反党的宣讲。

因此,乂安省人民委员会正在继续讨论并要求荣市教区主教处理邓友南神父的违法行为;不得安排南神父继续从事牧灵活动。同时,要求全省神父遵守法律规定,不得进行内容不正确、歪曲事实、反对国家、违背人民利益和愿望、造成安全和秩序混乱的传教活动。

连日来,国内外舆论,尤其是乂安省人民,对违反法律的行为、对1975年4月30日南方解放的歪曲历史的宣扬,以及对数百万越南人民牺牲的诽谤和侮辱,都感到极为愤慨。退伍军人协会、妇女联合会、青年联合会等协会不断组织集会、会议,并发表决议,强烈反对极端主义神父邓友南。

数千名 Quynh Luu 妇女抗议牧师 Dang Huu Nam 的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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