乂安省人民委员会主席发出紧急指示,指挥抗击自然灾害工作。
乂安省人民委员会主席指示:密切监测自然灾害发展情况,主动指挥,坚决、及时、有效地部署应对措施,消除灾害后果。
落实政府总理2024年8月4日第75号关于积极预防、抗击和克服未来时期自然灾害后果的批示,8月6日,省人民委员会主席、省自然灾害防治-搜救和民防指导委员会主任签发第27号紧急批示,指示各地方、各单位积极预防、抗击和克服未来时期自然灾害后果。
2024年年初至今,自然灾害发展异常,难以预测。继严重高温、干旱和持续咸水入侵之后,近期全省多地,特别是山区,连续遭遇暴雨、山体滑坡和局部洪涝灾害。乂安省人民委员会主席多次指示省自然灾害防治指导委员会-搜救和民防部门、各厅局长、省级分支机构和组织领导、各县、市、镇人民委员会主席和相关单位密切监测形势,积极主动地指导和组织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在灾害发生后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为减轻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做出贡献。
但自然灾害仍然给人民财产和基础设施造成巨大损失,严重影响生产和人民生活。

据国家水文气象预报中心预警,2024年8月起拉尼娜现象将影响我国,强风暴雨、洪涝灾害、山洪暴发、山体滑坡、水坝安全风险很高,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生命财产安全。
乂安省人民委员会主席、乂安省自然灾害防治-搜救和民防指导委员会主任要求全省自然灾害防治-搜救和民防指导委员会、各厅局长、各部门、各组织负责人、各县、市、镇人民委员会主席根据各自职责和任务:
继续主动指导、密切监测自然灾害发展情况,积极引导、坚决、及时、有效地采取应对措施,消除自然灾害影响,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各区、市、镇人民委员会主席:
按照“四个到位”的方针,更加积极主动、有针对性地领导、指导、组织和开展本地区预防、抗击和克服自然灾害的工作,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国家和人民的财产损失。
抓紧研究完善本地区各类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特别是风暴潮、洪涝灾害、山体滑坡、暴洪等灾害的应急预案,找出重点脆弱区域,主动制定力量和手段部署方案,做好发生情况时的应急救援准备;
指导雨汛期前、风雨洪水来临前自然灾害防治、搜寻与救援准备工作的组织、监督、检查和督导,并按规定进行。
组织排查江河沿岸山体滑坡、山洪、深度淹没等灾害隐患区域,主动组织转移危险区域人员和财产;对不具备立即疏散条件的场所,要制定发生自然灾害时的主动疏散预案,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部署在建工程特别是堤防、大坝、重点工程的安全措施。
积极安排地方财政预算(包括地方预算准备金和其他法定资金来源),按规定落实预防、抗击和及时克服自然灾害后果的工作,确保不让人民缺衣少食、不让饥饿和其他必需品短缺,不让风暴、洪水、水灾后发生流行病或严重环境污染,不让学生教育受到很大影响。

中北地区水文气象站站长:组织开展洪水、山体滑坡、山洪灾害预报预警工作,按照规定及时向主管部门和地方提供全面预报预警信息,为指挥调度和有效应对洪涝灾害服务。
农业和农村发展部主任:根据所承担的职责和任务,配合地方、单位指导、指导灌溉、水电站水库安全运行,确保工程绝对安全,为下游减洪、有效利用水资源作出贡献。
指导开展堤防、水利工程安全保卫工作,特别是重点脆弱堤防、损毁退化的灌溉水坝和未建成的堤防工程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渔船安全,保障农业生产。
工贸司司长:配合地方、单位指导工业生产、电力系统、水电水库安全保卫工作,及时处置事故,确保生产和人民生活安全电力供应。
交通运输部部长:指导职能机关、单位继续配合有关部队和地方,主动部署做好发生自然灾害时海上、江河、公路、铁路、航空等交通安全保障工作,及时支援地方克服山体滑坡、交通中断等灾害,特别是国道和主要交通干线的交通安全。
指挥官:省军事指挥部、省边防指挥部;省警察局长:指导各单位梳理和准备相应力量、手段和装备,支援地方应对自然灾害,并根据要求及时有效组织救援。
单位:省广播电视台、乂安报社、新闻机构:继续做好灾害信息传递工作,指导群众应对自然灾害、降低风险,及时准确传递自然灾害防治形势和方向信息。
各司局长、各行业主管:按照国家赋予的管理职责,积极指导、协调地方和有关单位及时部署做好洪涝灾害应对和恢复工作。
省自然灾害预防、搜救和民防指导委员会:组织值班组密切监测自然灾害情况,主动指导、检查、督促地方部署防灾减灾工作,尽量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及时汇总损失情况,报告并建议省人民委员会指导处理超出其权限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