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委员会主席回复阮文强先生、陈顺先生、陈友清先生和阮氏红女士(春林-南丹)

August 15, 2013 10:53

(Baonghean)- 鉴于省监察局于2013年6月14日签发的第369/TR-P4号文件提出的报告和建议,以及自然资源与环境厅于2012年10月12日签发的第3020/BC-STNMT.TTr号文件提出的关于2013年7月23日对南丹县春林乡部分居民请愿书内容进行检查核实的结果的报告和建议,省人民委员会主席签发了第4977/UBND号文件。KT对此作出如下答复:

1. Nguyen Van Cuong先生请愿书内容:

- 有关土地价格、土地交换补偿、货币扣除计算不正确等投诉:已由省人民委员会主席于2011年12月12日根据法律规定以第5403/QD-UBND.KT号决定两次解决。

- 关于对水平房屋的支撑、未计算围栏面积和道路混凝土面积的投诉:南丹县人民委员会主席已于2012年8月6日通过第4753/QD-UBND.KT号决定解决了该投诉。在与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合作后,Cuong先生同意不再继续处理该投诉。

- 关于强先生投诉南丹县土地征用与补偿委员会未准备文件支持其家主屋就地搬迁:这是新增内容,南丹县人民委员会主席将依据《土地法》和《投诉法》的规定,依法审议并处理。如果投诉处理期限已过,将向公民提供具体的书面答复。

2. 陈顺先生请愿书的内容。

- 有关土地价格、土地补偿、就地安置补助等问题的投诉已由省人民委员会主席于 2012 年 12 月 12 日颁布的第 5408/QD-UBND.KT 号决定第二次得到解决。

- 关于为 Tran Thuan 先生的儿子申请土地和迁移穿过其家庭土地的高压电线的投诉:通过与自然资源和环境部合作,Thuan 先生同意主管部门的投诉处理结果。

3. 关于陈友清先生请愿书的内容:

- 有关土地价格、以地换地补偿、强制清理Thanh先生家人的场地等投诉:省人民委员会主席于2011年12月12日第二次通过第5414/QD.UBND.KT号决定予以解决。

- 关于平房现场搬迁支持的投诉内容:通过与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合作,Thanh 先生同意南丹县人民委员会主席在 2012 年 8 月 17 日第 5066/QD-UBND.KT 号决议中做出的投诉处理结果。

- 关于Thanh先生投诉南丹县土地征用与补偿委员会未准备文件支持其家主屋就地搬迁:这是新增内容,南丹县人民委员会主席将根据《土地法》和《投诉法》的规定,依法审议并解决。如果投诉解决期限已过,将向公民提供具体的书面答复。

4.关于裴氏红女士的申请内容。

- 有关土地价格和以地代地补偿的投诉已由省人民委员会主席于 2011 年 12 月 12 日颁布的第 5413/QD.UBND.KT 号决定解决。

- 关于投诉南丹区补偿与场地清理委员会没有为其家人准备搬迁费用支持文件:该内容已由南丹区人民委员会主席于2012年8月6日以第4752/QD.UBND.KT号决定予以解决;洪女士经与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合作,同意投诉解决结果,并要求南丹区人民委员会在视察后及时执行该决定,以便其家人能够早日稳定生活。

- 省人民委员会主席向公民汇报检查结果及对投诉、建议内容的审议情况。责成南丹县人民委员会主席全面落实省人民委员会主席在本文件中交办的内容。落实结果于2013年8月30日前向省人民委员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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