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社主席伪造文件造成近4亿损失
丁越北先生利用担任公社主席期间的职务和职权,与阮文心先生串通,实施违法行为,造成损失达3.85亿越南盾以上。
7月8日,广宁省警察局调查警察局(PC46)宣布,该局已对此案作出起诉决定,以“在执行公务时利用职务之便”的罪名起诉两名犯罪嫌疑人。
2018年4月,广宁省公安机关经济犯罪与腐败侦查局通过侦察手段,调查核实了广宁省海河县广利乡发生的一起新农村建设领域存在违法犯罪迹象的案件。
花路——海哈市新农村示范项目。图片说明 |
因此,2015年10月左右,居住于潭河县潭河镇的55岁的Ty Viet Bac先生利用担任光利乡主席的职务之便,与居住于潭河县潭河镇的65岁的Tam Loc有限公司董事Nguyen Van Tam串通,组织投资建设一项使用直径200毫米PVC塑料管的三级运河项目,违反了有关投资建设项目的规定。
项目获批后,阮文心伪造第一期工程付款记录,将3.85亿越南盾转入Tam Loc公司账户,给国家预算造成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