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实施新电价:6个价格档位,用得越多,付得越多
工贸部正在起草总理决定,规范零售电价结构。草案明确规定,零售电价将针对生产、商业、旅游住宿、行政和专业活动以及日常生活等各电力用户群体进行详细监管。
征求意见稿的新点是,电价表规定每级电价按照平均零售电价的百分比计算,但级距之间的距离与以前保持不变。
具体来说,居民用电零售价仍按现行6个档次划分:0-50千瓦时,价格为平均零售电价的92%;51-100千瓦时,价格为平均零售电价的95%;101-200千瓦时,价格为平均零售电价的110%;201-300千瓦时,价格为平均零售电价的138%;301-400千瓦时,价格为平均零售电价的154%;401千瓦时及以上,价格为平均零售电价的159%。
当用电结构发生变化时,在主管部门调整的平均零售电价基础上,允许电力用户群体零售电价在本决定规定的标准±2%范围内调整。
对于居民用电客户零售电价,本次电价表仍分为6个等级,逐步提高价格,鼓励节约用电、高效用电。
对于临时购电和短期购电用于家庭生活的用户群体,在技术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适用预付费卡电表居民用电零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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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个等级逐步提高电价,鼓励节约、高效用电。 |
草案还明确规定:对符合总理规定标准的贫困家庭,给予生活用电补助,每月补助金额相当于按现行一级居民用电零售价计算的30千瓦时电费。
符合总理规定标准的社会政策家庭(非本条第6款规定的享受电力支持的贫困家庭),且每月家庭用电量不超过50千瓦时的家庭,将获得相当于按现行家庭用电一级零售价计算的30千瓦时电费的支持。
支持贫困家庭和社会政策家庭电费的资金来自国家预算。
以目前平均零售电价1622.01越南盾/千瓦时来看,各级居民用电零售价基本与以前保持同一水平,具体为1484-2587越南盾/千瓦时。
近日,副总理王廷惠要求工贸部尽快完成电价调整方案,并提交政府决策。如有必要提高电价,应考虑在尽可能低的水平上进行调整,同时结合其他支持经济增长的措施,以弥补GDP增长率相应下降的影响。
在第24/2017/QD-TTg号决定中,EVN被允许在总理规定的价格范围内提高或降低平均电价。
如果平均电价与当前平均电价相比有所下降,且在规定的价格范围内,EVN有责任相应降低平均电价。
当平均电价需要调整,从3%增至5%以下时,EVN可以决定相应调整平均电价。
越南电力集团在提高或降低电价后,向工贸部和财政部提交报告,接受检查和监督。
若平均电价需要调整,增幅在5%至10%以内,越南国家电力公司须向工贸部报告并获批准后,方可调整电价。工贸部须于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越南国家电力公司执行。
据VNN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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