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粗鲁言论的政要:必须被解雇,这种“疾病”才会消退

July 6, 2016 07:03

不少专家纷纷献声探讨如何根治政要“粗言秽语”这一“顽疾”,认为只有解职或强制辞职才能杜绝这种不顾民意、粗言秽语的现象。

今天上午,河内铁路一号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陈英俊先生在《先驱报》上向记者、报社和读者致歉。这起粗鲁言论事件可以算是结束了,因为越南人民非常宽容。然而,从法律和社会管理的角度来看,如何减少“高层官员”的粗鲁言论是应该做的,也是必须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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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志明市律师协会的范功郁律师从法律从业者的角度评论道:“的确,我们越是阅读社会上某个职位的受访者与媒体之间的私人交流,就越能看到来自管理层人士的令人震惊的言论。如果媒体没有介绍他们的职位,读者会认为这些言论只是街头巷尾或市场上的粗俗言论,而不是来自国家机关或单位高层官员的言论。”

“当我在报纸上看到自己的声明时,我觉得发言人不会对自己的言论感到羞愧,甚至可能感到高兴。因为这就是他们在面对非上级时习惯展现的个人特质。”——Ut律师分享道。

乌特律师补充说,发表此类言论的不仅有达官显贵,还有拥有学术头衔和学位的德高望重人士、大学校长、商界要员……甚至杂志“主编”也纷纷发表此类言论。

“所以不一定是从国家和法律的理论运作上,首先要检讨的是制度。因为现在大学校长还在发表这种粗俗不堪的言论,学生毕业后成为社会上的达官显贵,难免会抄袭老师的性格。”范功郁律师担忧道。

律师表示,除了诚实的人之外,在与媒体沟通时,可以展现出全部的诚实,没有人可以责怪他们。但是,当一个人身居高位,担任管理职务,对社会有一定影响时,他不仅要展现个人形象,还要展现其所在机构或组织的形象和声誉。因此,有时个人人格会损害集体形象。

“因此,与民众需求息息相关的单位和组织,需要精通业务、有道德的领导者。你可以发表错误的言论,然后纠正,但你不能侮辱公众,尤其是采访你的记者,他们正在帮助消除公众在媒体上制造的疑虑。” 吴律师强调。

范功宇律师表示,现实中,我国处理案件往往比较宽容,因为对官员和公务员的纪律处分“程序”过于繁琐,缺乏最高责任人的坚定决心。以福尔摩莎的案例为例,他们的一位官员在向媒体发表令人震惊的言论后就丢掉了工作。如果发生在我国,情况可能是……严格吸取经验教训,或者在公众反应激烈后调任到其他职位更高的岗位。

“我始终相信,当‘强制辞职’、‘解雇’、‘开除’这些词语合法化之后,‘天经地义’、‘舆论无所谓’之类的说法将不复存在。”吴律师说道。

据Infonet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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