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阮鸿明:“负责任的人必须对林光一进行再教育”
(Baonghean.vn)——“这是国家队......不是每个人都可以想去就去,不想去就不去”,前高性能体育部部长阮红明表达了他的看法。
越南游泳“选拔运动员”的故事始于7月29日,游泳运动员阮友金山在2017年世界锦标赛1500米资格赛中以15分29秒90的成绩打破了林光一创造的东南亚运动会纪录和阮辉黄创造的全国纪录。
这使得国家游泳队教练委员会决定选择阮友金山作为第一人选,因为他的成就最高,而阮光一和黄辉则必须竞争选出第二人选。
几天前,运动员林光一(Lam Quang Nhat)没有前往胡志明市富寿游泳俱乐部与游泳运动员阮辉黄(Nguyen Huy Hoang)比赛。这是一场内部比赛,旨在选拔两名游泳运动员参加第29届东南亚运动会1500米自由泳比赛。游泳运动员阮辉黄本人正在芹苴训练,备战东南亚运动会,他也没有前往胡志明市参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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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阮红明表示,各队教练组组织比赛选拔最优秀的运动员参加第29届东南亚运动会是合理的。图片来源:互联网 |
回复 PV义安报前高性能体育司司长阮鸿明先生表示:“首先,要参加像东南亚运动会这样的体育赛事,运动员必须达到最佳状态,也就是最佳运动状态。这是最基本的条件。其次,体育司(DST)会派他来参赛。”
所有运动员都必须如此,没有运动员能幸免于难。运动员林光一的反应更是错得离谱。这不是一个组织或俱乐部。这是国家队,所以选拔最优秀的运动员是理所当然的。而且这个计划肯定在年初就制定好了。
根据比赛规则,每个项目只能由同一支队伍派出两名运动员参赛,例如100米游泳项目只能派出两名运动员参赛,教练员需要在100米的距离上测试4-5名运动员,从中选出两名表现最佳的运动员参赛。
或者像举重一样,只有一个参赛者,56公斤级有两位优秀的运动员,陈黎国全和石金俊,所以只能选一个。所以选拔有自己的规则。运动员林光一没有权利做出那样的反应,他不是一个不需要接受考验的特殊情况。那样的反应和说话是不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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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志明市游泳运动员林光一。照片:互联网 |
无论条件如何,运动员都必须遵守组织的规定,因为这是国家队。如果他们代表俱乐部在美国参赛,运动员想去可以去,不想去也可以不去。但这是为参加东南亚运动会而组建的整个体育代表团,而林光一是来自胡志明市的运动员,他必须遵守越南体育代表团的一般规定,尤其是在游泳项目上。我认为相关负责人一定会对这位运动员进行教育。——专家阮红明总结道。
据了解,针对运动员的这种反应,国家游泳队教练组决定,明天(8月8日),金山、黄辉、光一三名运动员将在胡志明市国家体育训练中心进行“三人赛”。
越南水上运动协会方面,光一、金山和黄辉都将参加第29届东南亚运动会。教练委员会将在最后一刻决定谁将参加1500米自由泳比赛。与此同时,运动员的选拔也取决于教练委员会的决定。
忠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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