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过户:小心“丢车”“逃罪”
(Baonghean.vn)——除第 11 号通函外,公安部还发布了第 12 号通函(自 4 月 15 日起生效),规定……
(Baonghean.vn)-伴随11号文的发布,公安部还发布了12号文(自4月15日起生效),对机动车登记管理工作进行了规范,并开放了诸多便捷办理环节。因此,实施两周多以来,前来办理机动车过户手续的市民数量大幅增加……
上午8点,在省交通警察局一站式服务台,前来办理变更车名和所有权手续的市民已经不少,由于等候时间较长,投诉和不满也不少。黎茂坊的潘清海先生愤慨地说:他家刚从太化市一个叫杜如英的人手里买了一辆老款Nouvo。他现在已经把这辆车的登记文件、驾驶证、保险都准备好了,交了登记费,递交了申请,但是等了两天,还没有通知。这两天,他和妻子轮流去登记处等着叫号,但是快到上午11点了,还没有被叫到。
汽车登记处超载的景象。
省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副局长阮维东中校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民众的不满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为了确保准确执行12号文的规定,我们必须非常谨慎地开展工作。事实上,许多车辆未经买卖手续就被转卖给许多人,没有车辆登记证书的车辆,甚至是当铺车辆或被盗车辆。4月15日起生效的12号文“解决”了这些问题,为民众轻松登记车辆创造了条件,但如果不谨慎处理,就会给不法分子留下漏洞,使其非法车辆合法化。因此,为了确保准确性和客观性,我们需要进行核实,并按规定在30天内回复民众。
事实上,该省交通警察局通过检查办理车辆变更登记手续的人员提交的文件,发现了一起使用伪造文件将失窃车辆“合法化”的案件。车辆管理组副组长陈琼龙表示:“这就是河静省义春县强建乡南美村朱文如先生的案件。”
据Nho先生介绍,这辆黑色NouVo(车牌号37N9-4269)的车主是Mai Duc Hieu Nghia(1988年出生,长氏坊9号街区),是他在一家典当行买来的。由于车主不在车主名下,他前往省交警局领取原件,准备返回河静重新登记。然而,交警局在查阅档案的过程中发现,车牌和重新登记的证件均在他人名下。具体来说,通过查询车牌号,车主是春北(雄勇-荣市)的Nguyen Khac Quyet先生,驾驶Wase S牌本田汽车。通过查询发动机号和车架号,车主是Phan Van Anh,居住在演州镇4号街区。安先生证实,该车辆于2010年被盗。目前,该车辆已被没收,正在进一步调查。
据该省交通警察局统计,从4月15日至今,已发生36起未找到车主办理登记的案件。这个数字并不意外,因为目前流通的许多摩托车都是回购或多次买卖而车主没有办理登记。然而,决定是否重新颁发驾驶证并不容易。除了根据存档记录(如果有)进行验证外,剩下的唯一方法就是向登记簿上列出的车主邮寄文件,要求车主确认车辆是否被盗或存在争议。但并非所有案件都积极响应。因此,据阮维东中校介绍,大量非法车辆、在当铺典当的被盗车辆或一些逃避外省行政违法行为的案件将不可避免地需要登记……
在146交警大队,自12号文实施以来,国家又决定将第二次及以后登记的车辆登记税降低至2%,登记人数激增,比平时增加了2至3倍。由于登记数量增加,但办事人员却没有变化,因此出现了拥挤不堪、超负荷运转的局面。不过,截至目前,仅办理过户登记198起,尚未发现过户找不到车主的情况。为了在车辆过户(尤其是轿车)“高峰”时段方便群众办理,省交警部门已将所有过户相关文件复印件,特别是过户手续中缺少文件的车辆,全部送交当地派出所。同时,动员工作人员在办公时间(包括周六、周日)加班接待群众,公开指导群众领取文件,并在办公时间以外办理文件手续。
关于处罚,阮维东中校强调:“人们需要明白,这不是对“未登记”车辆的处罚,而是对未办理车辆过户手续而买卖车辆(超过30天)的处罚。交警和其他参与维护交通秩序和安全的警察力量,对道路上流通的车辆,对“未按规定过户”的行为,不进行停驶管控和处置,而只是通过登记、发放车牌;运用专业技术手段和设备,对交通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对违法车辆,依法依规进行临时扣留,并通过刑事案件侦查。”
莱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