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过户:小心避免“丢车”和“逃罪”

May 3, 2013 18:52

(Baonghean.vn)- 除第 11 号通函外,公安部还发布了第 12 号通函(自 4 月 15 日起生效),规定...

(Baonghean.vn)-伴随11号文的发布,公安部还发布了12号文(自4月15日起实施),对机动车登记管理工作进行了规范,并开放了诸多便捷办理环节。因此,实施两周多以来,前来办理机动车过户手续的市民数量大幅增加……

早上8点,在省交通警察局一站式办公室,已经有不少市民前来办理变更车名和所有权的手续。由于等待时间较长,投诉和不满也很多。黎茂坊的潘清海先生愤慨地说:他们家刚从太和镇一个叫杜如英的人那里买了一辆老款Nouvo。现在他已经提交了这辆车的登记证、驾驶证、保险,并完成了缴纳登记费、提交文件等手续,但等了两天,他还是没有收到通知。这两天,他和妻子轮流去登记处等着被叫名字,但到了上午11点左右,他们还是没有被叫到。



汽车登记处超载的景象。

省公安厅交通警察局副局长阮维东中校在接受我们采访时表示:“民众的不满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为了确保准确执行12号文的规定,我们必须非常谨慎地开展工作。现实中,有很多车辆未经买卖手续就被转卖给许多人,有的车辆没有车辆登记证书,甚至还有当铺车辆或被盗车辆。4月15日起生效的12号文“解决”了这些问题,为民众轻松登记车辆创造了条件,但如果不谨慎处理,就会给不法分子留下漏洞,使非法车辆合法化。因此,为了确保准确性和客观性,我们需要进行核实,并按规定在30天内回复民众。



事实上,该省交通警察局通过检查办理车辆变更登记手续的人员提交的文件,发现了一起使用伪造文件将失窃车辆“合法化”的案件。车辆管理处副处长陈琼龙先生说:“这就是河静省义春县强建乡南美村朱文如先生的案件。”

据阮先生介绍,他从一家当铺购得了一辆黑色NouVo轿车,车牌号为37N9-4269,车主是梅德孝义(Mai Duc Hieu Nghia,1988年出生,长氏坊9号街区)。由于车不在“车主”名下,他前往省交通警察局领取原始文件,准备返回河静重新登记。但在查阅档案的过程中,交通警察局发现,该车的车牌和重新登记的车辆均在他人名下。具体而言,经查询车牌,车主是春北(雄勇-荣市)阮克贵先生,车牌号为Wase S,本田牌。经查询发动机号和车架号,车主是演州镇4号街区的潘文英(Phan Van Anh)。 Anh先生证实,该车辆于2010年被盗。目前,该车辆已被没收,正在进一步调查。

另外据该省交通警察局统计:从4月15日至今,已有36起车主未办理登记的案件。这个数字并不意外,因为目前流通的许多摩托车都是回购或多次买卖而车主没有登记。然而,决定重新颁发驾驶执照并不容易。除了根据存档记录(如果有)进行验证外,唯一剩下的方法就是通过邮寄方式向登记册上列出的车主发送文件,要求车主确认车辆是否被盗或有争议。但并非所有案件都积极响应。因此,据阮维东中校介绍,大量的非法车辆、在当铺典当的被盗车辆或一些逃避外省行政违法行为的案件将不可避免地需要登记……

在146交警大队,自12号文实施以来,国家决定将第二次及以后登记的机动车登记税降低至2%后,登记人数激增,比平时增加了2至3倍。由于登记数量增加,但办事力量没有变化,现场出现了拥挤不堪、超负荷运转的局面。不过,截至目前,仅办理过户登记198件,未发现过户找不到车主的情况。为了在车辆过户手续(尤其是轿车)“高峰”时段方便群众办理,省交警部门已将所有相关文件复印件,特别是那些手续不齐全、文件不齐全的过户车辆,全部送交当地派出所办理。同时,动员工作人员在办公时间(包括周六、周日)加班接待群众,公开引导群众领取文件,并在办公时间以外办理文件手续。

关于处罚,阮维东中校强调:“人们需要明白,这不是对“未登记”车辆的处罚,而是对未办理车辆过户手续(超过30天)买卖车辆的处罚。交警和其他参与维护交通秩序和安全的警察力量,对道路上行驶的车辆,对“未按规定过户”的行为,不进行停驶管控和处置,而只是通过登记、发放牌照;运用专业技术手段和设备,对交通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对违法车辆,依法进行临时扣留,并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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