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财政部组织架构共有28个机构。
根据第14/2023/ND-CP号法令,财政部新组织结构共有28个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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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总部。 |
副总理黎明开刚刚签署了政府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颁布的第 14/2023/ND-CP 号法令,其中规定了财政部的职能、任务、权限和组织结构。
财政部是政府机构,履行以下国家管理职能:财政 - 预算(包括:国家预算;国库;公共债务;税收;国家预算的费用、收费和其他收入;国家储备;国家财政基金;金融投资;公司金融;合作金融和集体经济;根据法律规定管理公共资产);海关;会计;独立审计;价格;证券;保险;金融服务以及该部国家管理范围内的其他服务;根据法律规定在该部所属企业中代表国有资本所有者。
财政部的组织结构包括:
1-国家预算部门。
2-投资部。
3-国防、安全和特别财政部(第一部)。
4-行政财务部。
5-银行和金融机构财务部。
6-国际合作部。
7-法律部门。
8-组织人事部。
9-检查员。
10-办公室。
11-税收、费用和收费政策管理和监督部。
12-公共资产管理部。
13-债务管理和外国融资部。
14-保险管理和监督部。
15-会计和审计管理和监察部。
16-价格管理部门。
17-信息技术和金融统计部。
18-公司财务部。
19-计划和财政部。
20-税务总局。
21-海关总署。
22-国家储备总局。
23-国库。
24-国家证券委员会。
25-战略与金融政策研究所。
26-越南金融时报。
27-金融杂志。
28-财务人员培训学校。
因此,与2017年7月26日第87/2017/ND-CP号法令相比,财政部新组织架构减少了1个组织。
上述第(1)至(24)项所列机构为协助部长履行国家管理职责的行政机构;第(25)至(28)项所列机构为部属下服务于国家管理的职业机构。
国家预算司设有4个处,行政财务司设有4个处,投资司设有4个处,银行和金融机构财务司设有4个处,法律司设有5个处,组织人事部设有7个处,国际合作司设有4个处。
财政部长应向总理提交决定,规定税务总局、海关总局、国家储备总局、国库、国家证券委员会和该部下属其他公共服务单位的职能、任务、权限和组织结构。
关于过渡规定,税收政策司继续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履行职责和任务,直至财政部发布决定,明确税收、费用和收费政策管理和监督司的职责、任务、权限和组织结构。
该法令自2023年5月15日起生效。